:
意見回饋

食農教育法三讀 政府學校等機關優先採用在地農產品

2022/04/21 @臺灣

摘要

立法院會三讀通過「食農教育法」,明定政府學校等機關應優先採用在地生產的農產品或以在地農產為主要原料的食品。主管機關應邀集相關機關代表、專家、學者及團體代表組成食農教育推動會,每年至少召開二次會議;另外附帶決議也指出,農委會於法案通過後 3 個月內,提出食農教育專業人員應具備資格。

示意圖

食農教育法三讀 政府學校等機關優先採用在地農產品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食農教育法」,明定政府學校等機關應優先採用在地生產的農產品或以在地農產為主要原料的食品。主管機關應邀集相關機關代表、專家、學者及團體代表組成食農教育推動會,每年至少召開二次會議;另外附帶決議也指出,農委會於法案通過後 3 個月內,提出食農教育專業人員應具備資格。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去年初審通過食農教育法草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農委會主委陳吉仲當時指出,「法案初審通過很感動」,期望三讀通過食農教育法草案,不僅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行政法人等會優先使用在地生產農產,也至少編列10億元辦食農教育。
  條文明定,食農教育是指運用教育方法,培育國民瞭解國民基本農業生產、農產加工、友善環境、友善生產育養及畜牧、動物福利、食物選擇、餐飲製備知能及實踐、剩食處理,增進飲食、環境與農業連結,促使國民重視自身健康與農漁村、農業及環境之永續發展,並採取行動之教育過程。
  條文明定,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行政法人、學校、幼兒園及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應優先採用在地生產的農產品或以在地農產為主要原料的食品。農委會應致力於民眾取得價格穩定、安全、營養且足夠的糧食;農委會也應輔導相關機關研發製造在地農產為主要原料的食品、鼓勵標示原產地、減少食物浪費。
  另外,主管機關為推動食農教育,應邀集相關機關代表、專家、學者及團體代表組成食農教育推動會,每年至少召開二次會議,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並通過附帶決議三項,第一、主管機關擬定食農教育推動方針,應訂立原住民族部落具體可行之指標與計畫;其中,食農教育專業人員之培訓及在職訓練,應保障一定比例之原住民,訓練場域並以產地為優先考量。第二、請政府加強宣導食品中可能致癌物的正確飲食觀念。第三、農委會法案通過後3個月內,提出食農教育專業人員應具備之資格與其認可、廢止、遴聘、培訓、在職訓練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並會同相關組織與專業人員召開研商會議。【延伸閱讀】美國農業部撥款共計224,000美元的資金給愛荷華州的「農場到學校」計畫

資料來源

關鍵字

資料讀取中

推薦文章

資料讀取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