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趨勢快訊
美國ITC裁定印度進口有機豆粕在美國以低價銷售並導致美國產業受到實質損害
2021/06/24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 ITC)於今(2021)年5月16日裁定,有合理的跡象表明,由於印度進口有機豆粕據稱受到補貼並以低於公平價值的價格銷售至美國市場,致使美國產業造成實質損害。   由於ITC的肯定性裁定(affirmative determination),美國商務部(Commerce Department)將持續調查印度進口有機豆粕,將定於今年6月24日作出初步平衡稅(countervailing duties)裁定,並於9月7日作出初步反傾銷稅(antidumping duty)裁定。 農科院農業政策研究中心 陳逸潔、王惠正、李沅融編譯 備註:原文資料來源為Washington Trade Daily(2021/05/17)付費報導,故暫不提供連結,敬請見諒。 更多WTO農業新聞,請見→→臺灣WTO農業研究中心
日本有機農業耕作面積2050年欲達100公頃
2021/06/22
全球正面臨地球暖化、自然災害等環境因素變異,造成農業生產力逐漸衰弱、地方活力也隨之沒落,加上當前面臨前所未有新冠性病毒等所帶來浩劫。為解決這長期抗戰,國際間紛紛推動各相關政策議題,對此,日本農林水產省加速推動「綠色糧食戰略」目標戰略的擬定,以力圖穩定未來糧食安全系統,創造農業生產值與農業永續性發展。   今年三月,農林水產省特別廣邀各領域生產者、相關單位,以及企業團體,召開先導計畫期中會議,針對目標戰略進行相關討論,並將各項交流建議提供決策團隊作為擬訂細項議題之參考。   同時也於期中報告中,明確訂定2050年《綠色糧食戰略目標》戰略目標KIP、具體採取措施,以及因應核心技術。   藉由上述政策推動,為更進一步取得國民消費者的理解,其中關於有機農業的部分,日本政府訂定化學農藥2050年減半目標,同時期望在未來20年內(2040年)能開發新型農藥,大幅降低對於含有新類菸鹼類(neonicotinoid,又稱類尼古丁)傳統農藥的依賴。   此外,擴大有機農業耕作面積,目標從2017年23,500公頃擴大到100萬公頃。另外,在核心技術方面,則致力於應用光波與聲波的高科技防病蟲害技術、開發抗病蟲害品種等新技術,以有助於農民投入有機農業意願。【延伸閱讀】探討有機農法、農藥減量栽種與生物多樣性之關聯性   關於該戰略目標,日本農林水產省已於五月公開至2050年中短期目標、戰略目標執行KPI、以及各相關領域核心技術(請參閱下列資料來源)。   同時,該目標戰略也預計在今年九月聯合國糧食系統峰會(FSS:Food Systems Summit) 提出,進行國際間交流討論。
墨西哥延長美國有機產品取得認證的期限
2021/06/21
美國農業部(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USDA)部長維爾薩克(Tom Vilsack)於今(2021)年5月11日讚揚墨西哥延長美國出口有機產品取得《有機產品法》(Organic Products Law)認證的期限。   墨西哥已將期限延長至今年12月31日,允許USDA認證的有機產品在年底前出口至墨西哥。   同時,維爾薩克部長表示,USDA將與其有機出口業者合作,並過渡到新的墨西哥合規法(new Mexican compliance law)。   維爾薩克部長表示:「這是對美國農業以及維持美墨雙邊關係正向發展的重要一步。」 農科院農業政策研究中心 陳逸潔、王惠正、李沅融編譯 備註:原文資料來源為Washington Trade Daily(2021/05/12)付費報導,故暫不提供連結,敬請見諒。 更多WTO農業新聞,請見→→臺灣WTO農業研究中心
WTO將於7月下旬召開有關漁業補貼的部長視訊會議
2021/06/17
據悉,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秘書長伊衞拉女士(Ngozi Okonjo-Iweala)預計於今(2021)年7月下旬召開有關漁業補貼的部長視訊會議,由於各議題皆缺乏實質進展,因此希冀透過此次會議來決定成果。   一位熟悉4月20日非正式代表團團長會議的與會人士表示,美國顯然將強迫勞動議題作為漁業補貼談判的一個重要內容,並倡議全球貿易談判應以勞工為本的成果非常重要。   該人士建議,美國應將重點放在永續性,而非補貼。但數個其他與會人士建議,美國希望應終止有害的補貼。   然而,美國並未在會中發言。   中國曾於4月16日反對納入第5.3條有關產能過剩和過漁(overfishing and overcapacity, OFOC)規範,但卻在會中保持沉默。   許多開發中國家在會中呼籲對家計型漁業提供水平豁免(horizontal exemption),同時反對第5.2條工業化國家持續向工業化規模漁業提供補貼。非洲、加勒比海及太平洋國家集團(Africa, Caribbean and Pacific group, ACP)以及印度建議,第5.2條應採取混合法。   但對於工業化國家,特別是歐盟認為,第5.2條是最終協議以及區域漁業管理計畫的必要條件。   南非表示,若會員們「要在這些談判中找到前進方向,我們需確保授權取得成果,漁業補貼規範能有效禁止某些形式的補貼,以改善海洋的現狀。」   南非也提及,最終協議不應鞏固「現有的不平衡,而有效的特殊與差別待遇(special and differential treatment, S&DT)應是協議的一部分。」 伊衞拉秘書長的聲明   伊衞拉秘書長在4月21日舉行的非正式全體代表團團長會議(the informal open-ended Head of Delegations meeting)中表示,其支持杜哈規則談判小組主席哥倫比亞大使威爾斯(Santiago Wills)呼籲「部長參與」(ministerial engagement)。   她並表示「此次會議召開之目的是讓部長們檢討一份最新且有希望達成的最終文件。」   儘管漁業補貼協議包括非法、未報告及未受規範漁業(illegal, unreported and unregulated fishing, IUU)、OFOC及過漁魚群資源等三大議題之禁止性補貼三大議題缺乏實質進展,伊衞拉秘書長聲稱「現在只需在政治層面解決最後的障礙。」   伊衞拉秘書長吹捧其最近與各國貿易部長召開的漁業補貼談判會議。   伊衞拉秘書長敦促會員們勿發表長篇聲明,並重申其長期立場,同時希望會員們交換「具體」想法,以彌合歧見。「這是我們取得成果的唯一途徑。」   伊衞拉秘書長並暗指,「若海洋中不再有魚,那麼在《馬拉喀什設立世界貿易組織協定》(Marrakesh Agreement Establishing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前言中談及的糧食安全和生計來源,那些仰賴魚類資源的漁民也將會消失。」 農科院農業政策研究中心 陳逸潔、王惠正、李沅融編譯 備註:原文資料來源為Washington Trade Daily(2021/04/22)付費報導,故暫不提供連結,敬請見諒。 更多WTO農業新聞,請見→→臺灣WTO農業研究中心
恢復生態系統 聯合國推十年保育計畫
2021/06/10
為扭轉人類對生態系統的破壞,聯合國啟動「生態系統恢復十年」計畫,展開生態保育工作。聯合國秘書長古特瑞斯指出,將召集各國共同為恢復地球生態系統努力,進行造林、護林、清理河流和海洋汙染等行動,不僅能使地球資源永續,預估到2030年也能創造數百萬個工作機會。 啟動十年計畫   6月5日為世界環境日,今年的主題是重構、重建、重塑。聯合國秘書長古特瑞斯在世界環境日前夕宣布啟動「生態系統恢復十年」計畫,以應對生物多樣性喪失、氣候破壞和污染加劇的三重環境威脅。   根據《阿聯通訊社》報導,古特瑞斯在世界環境日的致詞中警告,人類破壞生態系統造成的自然界退化,正在破壞人類賴以生存的食物、水和資源,已損害全球近32億人(佔總人口40%)的福祉。他指出,未來10年是避免氣候災難、扭轉致命污染潮、阻止物種滅絕的最後機會。 創造新工作機會   根據《聯合國新聞》報導,古特瑞斯表示,這場全球性倡議將召集各國政府、公司企業、民間社會、普通公民,共同為恢復地球生態系統做出努力,內容包括重新造林、落實護林、清理河流和海洋汙染、綠化城市。【延伸閱讀】生態工程瓦片促進沿海地區生物多樣性   古特瑞斯說,完成這些工作不僅能保護地球的資源,到2030年,這些工作還將創造數百萬計個新就業機會,每年產生超過7兆美元的收入,並有助於消除貧困與飢餓。
會員們持續對漁業補貼規範第5.2條的文句仍存在歧見
2021/06/10
據悉,會員們於今(2021)年4月12至16日召開漁業補貼談判會議期間對遏止有害漁業補貼的規範仍持續存在歧見,尤其是最具爭議的第5.2條文句,該條旨在為從事工業化規模漁業的主要補貼國提供特殊和差別待遇(Special & Differential Treatment, S&DT)。   儘管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秘書長伊衞拉(Ngozi Okonjo-Iweala)呼籲會員們應在7月底前完成漁業補貼談判,但許多開發中國家和低度開發國家集團(the least-developed countries, LDCs)仍堅持其立場,即第5.2條對主要補貼國的特殊規範將破壞依據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第14.6條禁止有害補貼的協議。   有跡象表明,若該提案限於200平方海哩的專屬經濟區(Exclusive Economic Zone, EEZ)內,強烈反對第5.2條的非洲、加勒比海和太平洋國家集團(African, Caribbean, and Pacific Group of States, ACP)可能願意考量該提案。一位不願具名的人士表示,ACP集團是否會提出自己的提案,或是考量採行混合法(hybrid approach),仍有待觀察。   為回應伊衞拉秘書長在漁業補貼談判會議期間提出的問題,即需對漁業補貼規範彙編草案文件(consolidated draft text)(簡稱該草案文件)第5.1條和第5.2條(RD/TN/RL/Rev.2)作出哪些具體修正,包括ACP集團成員國在內的許多開發中國家和低度開發國家集團(least-developed countries, LDCs)表示,第5.2條顯然是一個「漏洞」(loophole),儘管已將擬議的海洋管理措施納入WTO規範,但卻仍允許主要補貼國持續對工業化規模漁業補貼。   阿根廷、斯里蘭卡和其他部分南美國家,提及應證明其所採行措施可將魚群資源維持在生物永續水準(Biologically Sustainable Levels)的可行性。 與日俱增的會員關切該草案文件第5.2條   與日俱增的會員關切的是,在急於達成漁業補貼協議的過程中,正試圖達成一項在禁止有害補貼方面缺乏決心的協議,且「該草案文件並未反映任務授權的目標,並且WTO漁業管理將超出其職權範圍。」   數個會員表示,其認為該草案文件第5.2條清楚地允許主要補貼國持續維持現狀,並且無法看到其如何拯救魚群資源,以及如何保障小規模和自給型漁民的生計。部分會員還表示,目前第5.2條易於被濫用。   印度表示,其可考量對第5.1條和第5.2條以及第5.7條採行混合法,如下: (1)    第5.1條的禁止性補貼不適用於LDCs給予或維持從事漁業或漁業相關活動的漁船之補貼。 (2)    第5.1條禁止性補貼不適用於開發中國家會員給予或維持在其領海內從事海上漁業或漁業相關活動的漁船之補貼。 (a)    第5.1條禁止性補貼應適用於包括LDCs在內的開發中國家會員給予或維持其在EEZ和相關區域漁業管理組織/協議(regional fisheries management organization/ arrangement, RFMO/A)管轄海域作業進行漁業或漁業相關活動的漁船之補貼,若符合以下3項標準: i.    其人均國民所得連續三個月超過5,000美元(基於2010年的固定價格); ii.    根據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FAO)最新公佈資料,其占全球海洋捕撈漁業年捕撈量超過2%; iii.    其有從事遠洋漁業活動;並享有S&DT。   孟加拉在會中發表最強而有力的聲明之一,其表示「刻正以補貼國的角度來考量過漁與產能過剩(overfishing and overcapacity, OFOC)議題,補貼國必須承擔禁止有害補貼的義務。根據第5.1.1所指之補貼,特別是(a)、(b)和(c)項之補貼是有害補貼。為恢復永續性,需禁止那些已對海洋漁業60%的魚群資源造成損害的補貼國之補貼。」   孟加拉表示,「這是LDCs和ACP長期以來一直支持的方法。」並暗指,「我們必須謹記,一旦引入並執行該協議第5.2條將是一個嚴重的議題,因為它是WTO主要的職能之一。我們對第5.2條的理解是,WTO幾乎不可能執行第5.2條,從而確保海洋漁業的永續性。   伊衞拉秘書長將在4月21日發布一份關於上週整體審議的報告。 農科院農業政策研究中心 陳逸潔、王惠正、李沅融編譯 備註:原文資料來源為Washington Trade Daily(2021/04/20)付費報導,故暫不提供連結,敬請見諒。 更多WTO農業新聞,請見→→臺灣WTO農業研究中心
WTO預計4月8日就過漁魚群資源議題召開漁業補貼談判會議
2021/06/07
據悉,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杜哈回合規則談判小組主席威爾斯(Santiago Wills)大使打算於今(2021)年4月8日討論關於過漁魚群資源(Overfished Stocks)議題的規範,該議題自2019年12月至今仍未開始討論。   威爾斯主席於上週在寫給會員們的電子郵件中表示,協調人於2019年12月發布關於已被納入第一份主席版漁業補貼規範彙編草案文件的過漁魚群資源規範需要進行討論。   威爾斯主席表示,第二份主席版漁業補貼規範彙編草案文件(簡稱該草案文件)關於過漁與產能過剩(overfishing and overcapacity, OFOC)規範已持續進行談判,「而該草案第4條關於過漁魚群資源規範卻仍與第一份主席版草案文件相同,係因去(2020)年12月發布的第二份草案文件(RD / TN / RL / 126 / Rev.2)除已刪除未評估魚群資源的保留項目之外,我們並未探討該項議題。」   威爾斯大使表示,其希冀會員們能聚焦於「該草案文件第5條有關OFOC規範的發展,會員們認為過漁魚群資源的妥適文字應作何修正才能實現其預期目的?」   但會員們對該草案文件第5條有關OFOC規範的立場差距仍無法縮小。   一位知情人士表示,顯然地,WTO秘書長伊衞拉(Ngozi Okonjo-Iweala)和威爾斯大使刻正試圖找到該草案文件第5條陷入僵局的部分解決方案,尤其是第5.2條。 威爾斯主席的提案 第一份主席版漁業補貼規範彙編草案文件規範如下: 第4條:對過漁魚群資源的禁止性補貼 4.1若發生以下與魚群資源有關的任何情況時,任何會員均不得給予或維持從事導致過漁魚群資源漁業或漁業相關活動的漁船之補貼: (a)缺乏對魚群資源的恢復; (b)魚群資源水準持續減少。 4.2以下情況被認為是魚群資源過度捕撈:   [ALT1由從事漁業具有海域管轄權的沿岸國會員或由相關區域漁業管理組織/協議(regional fisheries management organization/ arrangement, RFMO/A)根據其可獲得並認可的最佳科學證據認為是過漁。]   [ALT2捕撈死亡率需限制在較低水準,以使魚群資源得以恢復至會員根據其可獲得並認可的最佳科學證據之最大永續產量(Maximum Sustainable Yield, MSY)或其他參考值(alternative reference points)水準 ] 4.3若補貼和/或其他適當措施的實施方式能確保將魚群資源恢復至由從事漁業具有海域管轄權的沿岸國會員及由相關RFMO/A認定的生物永續水準(biologically sustainable level),則該會員可以給予或維持該草案文件第4.1條的禁止性補貼。 4.4 [就第4.2條和第4.3條而言,若沿岸國的管轄海域及RFMO/A管理的區域重疊,則以沿岸國的決定為準。] 4.5 [保留項目–未評估魚群資源] 4.6(a)[第4.1條的禁止性補貼不適用在其領海內從事海上漁業或漁業相關活動之包括低度開發國家(Least developed country, LDCs)在內的開發中國家會員。]     (b)[保留項目–對於過漁魚群資源的特殊與差別待遇(Special & Differential Treatment, S&DT)給予過渡期。] 農科院農業政策研究中心 陳逸潔、王惠正、李沅融編譯 備註:原文資料來源為Washington Trade Daily(2021/04/06)付費報導,故暫不提供連結,敬請見諒。 更多WTO農業新聞,請見→→臺灣WTO農業研究中心
美國不排除重返CPTPP的可能性
2021/06/03
美國農業部部長維爾薩克(Tom Vilsack)於今(2021)年3月30日表示,美國不排除重返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Agreement for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CPTPP)的可能性。   維爾薩克部長過去曾在歐巴馬政府於原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The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TPP)談判時擔任農業部部長,其暗示美國可能會考慮加入CPTPP。   維爾薩克部長於維吉尼亞州舉行的農業貿易年會視訊會議上表示,CPTPP除了能幫助美國的農業之外,還能幫助美國及其他亞太國家與中國相競爭。   前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上任期間退出TPP,但以日本為首的其他國家在美國退出的情況下仍持續談判,並將TPP更名為CPTPP。   維爾薩克部長建議,拜登政府應完成先前川普政府與英國和肯亞的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 FTA)談判,但其與美國貿易代表戴琪(Katherine Tai)已向英國表明,英國若不取消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SPS)貿易障礙,美國國會將反對不向美國開放英國市場的貿易協議。   他並表示,與此同時,與肯亞達成的貿易協定將會增加美國對非洲的農產品銷售。   英國駐美大使皮爾斯(Karen Pierce)在會中表示,迄今為止的五回合美英FTA談判已取得重大進展,但她告誡道,美英FTA最終版必須使消費者對其食品和農產品的安全性充滿信心。   她並表示,隨著美英FTA恢復談判,雙方皆互有紅線,「但其相信最終能達成協議。」   另外,戴琪貿易代表持續與其他貿易夥伴舉行視訊會議,並已於3月30日與南非貿易、工業和競爭部部長帕特爾(Ebrahim Patel)以及紐西蘭貿易部長歐康納(Damien O'Connor)進行討論。 農科院農業政策研究中心 陳逸潔、王惠正、李沅融編譯 備註:原文資料來源為Washington Trade Daily(2021/03/31)付費報導,故暫不提供連結,敬請見諒。 更多WTO農業新聞,請見→→臺灣WTO農業研究中心
WTO會員們對MC12議程仍存在歧見
2021/05/31
據悉,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總理事會(General Council, GC)新任主席宏都拉斯大使卡斯蒂約(Dacio Castillo)將於今(2021)年3月30日召開會議,「在工業化國家和大多數開發中國家間仍持續堅持各自立場不變的情況下,討論如何推進可在第12屆WTO部長會議(12th ministerial conference, MC12)完成的談判工作。」   卡斯蒂約主席和WTO秘書長伊衞拉(Ngozi Okonjo-Iweala)共同主持2小時的視訊會議,目的是為今年11月29當週舉行的MC12制定可交付成果進程的第一步。   伊衞拉秘書長在與各集團會面諮商後,將重點聚焦於(1)WTO對解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蔓延的因應對策;(2)達成漁業補貼談判;(3)取得以糧食安全為目的之公共儲糧(public stockholding for food security purposes, PSH)的永久解決方案之成果,以及取消對世界糧食計畫(World Food Programme, WFP)因人道性質之糧食採購實施出口限制;(4)加速關於服務業國內規章、電子商務、微中小型企業和環境之聯合聲明倡議(joint statement initiatives, JSI)的談判工作,儘管違反了《馬拉喀什設立世界貿易組織協定》(Marrakesh Agreement Establishing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的核心條款。   熟悉該會議的消息人士表示,伊衞拉秘書長一直沒有特別強調需要規範來解決產業補貼和國營企業議題,而這也是美國、歐盟和日本據稱針對中國的一個優先議題。   伊衞拉秘書長於2月15日的重要聲明中表示,「會員們還必須加強產業補貼規範。在此方面,重要的是應確保會員在某些情況下向其國營企業補貼不會扭曲競爭條件。」   伊衞拉秘書長還對特殊和差別待遇(special and differential treatment, S&DT)議題保持緘默,並承認「這是一項破壞會員信任且意見分歧的議題。」   伊衞拉秘書長似乎傾向於「部分開發中國家會員主動提出放棄S&DT。」   先前川普政府提出對開發中國家採取「差異性」(differentiation)規則據此檢視是否得以適用S&DT為首要優先事項。   知情人士說,拜登政府是否會延續此項議題,以及其他如市場導向改革等議題,仍尚待觀察。   美國新任貿易代表戴琪(Katherine Tai)尚未提出MC 12的優先事項。 上訴機構解決方案   然而,除美國外大多數WTO會員們皆希冀儘快解決爭端解決機制(dispute settlement system)陷入的僵局,以恢復上訴機構(Appellate Body, AB)。一位首都官員表示,若沒有AB,談判任何新協議或在此時不進行任何改革,WTO的信譽將會降低。   他並表示,包括58個提案會員和61個支持會員在內的大多數開發中國家,皆希冀就暫時豁免《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TRIPS)義務取得成果,然而包括美國在內的少數工業化國家正在杯葛此項豁免提案。   除非恢復AB和豁免TRIPS義務等兩項議題立即獲得解決,否則可能會阻礙其他議題的進展。   由於會員們對產能過剩和過漁(overcapacity and overfishing, OFOC)議題規範的立場鮮明無法彌合(unbridgeable positions),尤其是第二份主席版漁業補貼規範彙編草案文件第5.2條允許主要補貼國持續對工業化規模漁業補貼,惟需舉證採行適當的保育管理政策,因此目前漁業補貼談判仍然陷入僵局。   伊衞拉秘書長希冀在年中取得成果,但若剛結束的3月漁業補貼談判會議未有任何進展,則應修正達成漁業補貼協議的最後期限。 農科院農業政策研究中心 陳逸潔、王惠正編譯 備註:原文資料來源為Washington Trade Daily(2021/03/29)付費報導,故暫不提供連結,敬請見諒。 更多WTO農業新聞,請見→→臺灣WTO農業研究中心
漁業補貼談判未取得進展
2021/05/27
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杜哈回合規則談判小組主席威爾斯(Santiago Wills)大使對具爭議的主要補貼國豁免條款未能取得進展感到沮喪,該豁免條款允許主要補貼國可持續向工業化規模漁業提供補貼,惟需證明其採行永續海洋保育計畫。   在今(2021)3月17日至19日召開的漁業補貼談判會議期間,針對威爾斯主席於去(2020)年12月所發布的第二份主席版漁業補貼規範彙編草案文件(chair’s second revised draft text)(簡稱該草案文件)第5.2條會員們皆各自堅持其立場難以協調。   該草案文件第5.2條是由歐盟、日本、韓國等主要補貼國提出的,這將使第5.1條所指的任何補貼無效。而第5.1條規定,「任何會員均不得給予或維持從事漁業或漁業相關活動的漁船之補貼。」   此外,加拿大除外的主要補貼國仍反對對家計型漁業提供水平豁免(horizontal exemption)的特別需求,意味著數以百計資源貧乏的漁民無法免除適用第3條非法、未報告及未受規範漁業(Illegal, Unreported and Unregulated fishing, IUU)、第4條過漁魚群資源(overfished stocks)、第5條產能過剩和過漁(overcapacity and overfishing, OFOC)等三大支柱之禁止性補貼。   熟悉談判進展的談判人員表示,威爾斯主席試圖在該草案文件中的幾項關鍵議題尋求共識,然而在今年1月、2月、3月召開的一系列漁業補貼談判會議卻未取得任何進展。而主要補貼國之一的美國則於3月19日召開的總結會議中卻並未發言。   而在3月召開的一系列漁業補貼談判會議中,威爾斯主席主要聚焦於該草案文件第5.2條和要求對家計型漁業提供水平豁免,以維持數以百萬計小規模漁民的基本生計。   不願具名的談判人員表示,許多開發中國家仍反對在允許主要補貼國適用特殊和差別待遇(special and differential treatment, S&DT)以及給予開發中國家和低度開發國家(the least-developed countries, LDCs)S&DT或共同但差異化責任(common but differentiated responsibility)之間進行權衡。   威爾斯主席召開了三場小組會議就該草案文件第5.2條尋求共識,但其進展甚微。他並表示,未來仍有很多談判工作要做。預計4月的漁業補貼談判會議將於4月12日起召開,但威爾斯主席尚未分發要討論的主要議題清單。談判人員表示,因為數個國家在先前的會議中曾要求應制定工作計畫,並排定議題討論的順序,而非恣意決定議程。   歐盟、日本及韓國等國則反對OFOC採行表列清單法(list-based approach)禁止某些形式的補貼,例如漁船的資本和營運成本以及漁業相關活動。根據數項研究指出,這些補貼最有可能會增加捕撈能力和努力。但表列清單法卻排除未列出的補貼,而美國和澳洲亦曾反對採行此法。 ACP集團   牙買加代表非洲、加勒比海和太平洋國家集團(African, Caribbean, and Pacific Group of States, ACP)在會議中表示,許多開發中國家和LDCs未提供前揭所述補貼,並且其在200海浬的專屬經濟區(Exclusive Economic Zone, EEZ)內從事的總體漁業活動約占全球漁業總時數的10%。   因此,ACP集團認為該草案文件第5.2條有關「證明(demostrate)」一詞存在明顯爭議,係因該規定僅要求補貼國證明其已採取行動維持魚群資源永續性。ACP集團也要求應將S&DT和第5.2條有關豁免的規定完全分開處理。此外,ACP集團反對試圖將WTO轉為「漁業管理機構」,並暗示「若此次漁業補貼談判是有關漁業管理議題,並將WTO納入漁業管理領域,以監控並執行其漁業管理體系,則無需以談判授權方式來解決漁業補貼。」   孟加拉則提議應就小型家計型漁業免除適用規範召開專責會議討論,以保護社會中最弱勢且脆弱的沿岸國漁業,並呼籲應給予其水平豁免。 農科院農業政策研究中心 陳逸潔、王惠正、李沅融編譯 備註:原文資料來源為Washington Trade Daily(2021/03/22)付費報導,故暫不提供連結,敬請見諒。 更多WTO農業新聞,請見→→臺灣WTO農業研究中心
WTO會員們對MC12的優先事項仍存在嚴重的分歧
2021/05/24
據悉,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會員們於今(2021)年2月25日召開的杜哈貿易談判委員會(Trade Negotiations Committee, TNC)非正式會議就今年稍晚舉行的第12屆WTO部長會議(The 12th WTO Ministerial Conference, MC12)的優先事項仍存在嚴重分歧,係因其對WTO改革的結構、範圍和目標皆抱持不同的意見。   數名參與整日會議之與會人士表示,除了恢復上訴機構(Appellate Body, AB)和達成漁業補貼談判外,工業化國家提出的MC12優先事項和絕大多數開發中國家及低度開發國家(Least Developed Country, LDCs)提出的MC12優先事項幾乎沒有達成共識。   數名與會人士並在會後表示,重要的是美國在會中並未發表任何聲明。   WTO新任秘書長伊衞拉(Ngozi Okonjo-Iweala)顯然已看過美國的會議紀錄,但卻未在會中發表任何聲明。一位不願具名的與會人士表示,即將離任的WTO副祕書長沃爾夫(Alan Wolff)就伊衞拉秘書長在2月15日召開的WTO總理事會特別會議致辭時提出的MC12優先事項作詳細的說明。 新任秘書長的MC12優先事項   沃爾夫副秘書長並表示:「伊衞拉秘書長在致辭後,隨後將文件(JOB / GC / 250)分發給各代表團,並提出寶貴和具企圖心的議程。」   沃爾夫副秘書長支持伊衞拉秘書長所提出的MC12優先事項,並解釋其在此關頭為何如此重要,包括「亟需採取行動,透過貿易和公共衛生的連結來協助控制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蔓延」,以及「藉由在多邊規則架構下促進技術移轉,擴大對新疫苗、新療法和新診斷方法的取得。」 而其他主要重要挑戰有七項包括: 1.儘快達成漁業補貼談判,從而通過對WTO多邊貿易體系信譽的關鍵考驗,同時為全球海洋永續發展作出貢獻; 2.透過聯合聲明倡議(joint statement initiatives, JSI)在多邊貿易體系建立新能源,以取得包括開發中國家在內更多會員的支持和興趣;  3.更廣泛地解決貿易與氣候變遷間的關聯議題,利用貿易創造綠色和循環經濟,並重啟和擴大有關環境商品和服務(Environmental Goods and Services, EGS)的談判,主動解決可能影響貿易的邊境調整碳稅(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CBA); 4.透過改善市場進入和解決扭曲貿易之境內支持,並免除世界糧食計畫(World Food Programme, WFP)因人道性質之糧食採購實施出口限制,以為農產品貿易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 5.強化工業補貼規範,包括對國營事業(State-Owned Enterprises, SOEs)的支持; 6.化解會員對特殊和差別待遇(Special and differential treatment, S&DT)的意見分歧; 7.在MC12召開前制定一項恢復WTO爭端解決小組及AB雙軌制的工作計畫。 各談判機構主席報告   在會議期間,各談判機構主席說明其機構刻正進行的工作。而WTO杜哈規則談判小組主席哥倫比亞大使威爾斯(Santiago Wills)就刻正進行的漁業補貼談判若干議題當前陷入的僵局作長篇的說明,尤其是有關禁止導致過漁和產能過剩(overfishing and overcapacity, OFOC)之漁業補貼規範草案文件的提案。   一位不願具名的與會人士表示,威爾斯大使指出,這是一場國家間的「拉鋸戰」(tug of war),一方尋求禁止OFOC從而導致全球魚群資源枯竭的有害補貼,而另一方主要補貼國則希望透過採行適當的海洋保育措施而保留補貼。   威爾斯大使向會員們提出幾個問題,並要求其應明確表態是否接受提案文件的文句,否則必須提出其反對的理由。   杜哈貿易與發展談判主席哈桑(Kadra Ahmed Hassan)針對開發中國家和LDCs組成的90國集團(Group of Ninety, G-90)於今年2月8日提交的10項有關S&DT提案進行討論。   該10項提案包括:(1)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協定;(2)1994年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 1994, GATT 1994)第18條第一節和第三節關於防衛措施;(3)GATT第18條第二節關於國際收支;(4)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協定(Agreement on the Application of 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Measure, SPS協定);(5)技術性貿易障礙協定(Agreement on 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TBT協定);(6)補貼與平衡稅措施協定(Agreement on Subsidies and Countervailing Measures, ASCM);(7)關稅估價協定和最低價格決定(Agreement on customs valuation and decision on minimum values);(8)1979年關於開發中國家的差別待遇和較優惠待遇、互惠和更充分參與的決定,或所謂的授權條款(Enabling Clause);(9)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TRIPS)第66.2條關於技術移轉和(10)入會(accession)。   一位不願具名的與會人士表示,哈桑主席已處理授權條款和入會2項議題。開發中國家鼓勵哈桑主席就其餘8項議題召開專責會議,但工業化國家仍不願參與該等10項提案討論。   WTO農業談判特別會議(Special Sessions of the Agriculture Committee, COASS)主席哥斯大黎加大使佩拉爾塔(Gloria Abraham Peralta)就杜哈農業議程各項議題刻正進行的談判工作提出一份混合式報告。 開發中國家   一位不願具名的與會人士表示,根據歐盟、瑞士和其他數個工業化國家的聲明,伊衞拉秘書長所提出的MC12議程已激發會員們的靈感,係因它為取得積極成果奠定了基礎。   不願具名的與會人士表示,最近公佈一項宏偉且具企圖心議程的歐盟談及建立包括WTO改革在內的全球規則。歐盟表示,其對MC12的企圖心包括取得漁業補貼、歐盟和渥太華集團(Ottawa Group)其他成員國共同發起的貿易與健康倡議、貿易與環境、恢復兩階段爭端解決機制(dispute settlement system)和複邊聯合聲明倡議(Joint Statement initiatives, JSI)等議題之成果。   一位不願具名的人士表示,歐盟並未點名印度和南非挑戰JSIs的法律地位和複邊談判的地位,但歐盟表示,其主張MC12應以複邊協定方式進行談判。   即將召開MC12的主辦國瑞士談及由其副總統兼經濟和貿易部長帕梅林(Guy Parmelin)於今年2月所召開的WTO非正式部長會議。瑞士表示,其對MC12的優先事項包括達成漁業補貼協議、全面恢復兩階段爭端解決機制,以及服務業貿易國內規章議題之JSI成果。   澳洲提交一份有關電子商務議題之JSI報告,並暗指已就垃圾郵件達成協議。它並提及包括原始碼和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在內的10項協議將在夏季取得實質進展。   一位不願具名的與會人士表示,然而,JSI談判人員卻未能解決構成電子傳輸的範圍和定義此一關鍵議題。   烏拉圭提交一份中小微型企業(medium,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s, MSMEs)議題之JSI工作報告,而投資便捷化協調人也介紹了投資便捷化。 開發中國家   一位不願具名的與會人士表示,儘管開發中國家歡迎首位非洲裔女性出任WTO秘書長,但其各自所提的發展優先事項似乎與伊衞拉秘書長所提的貿易議程完全背道而馳。   與會人士表示,印度呼籲應就暫時豁免TRIPS義務達成緊急協議,並警告道,少了「大型製藥公司(Big Pharma)」數百億美元利潤,全世界可能會遭受數兆美元經濟成長的損失。   代表非洲聯盟(Africa Union)的模里西斯,其貿易官員卡納巴迪大使(Usha D Canabady)表示遺憾,「關於印度和南非發起的TRIPS豁免提案尚未達成協議,目前已有50多個共同提案國。」卡納巴迪大使強調,有必要「與其他提案一同正面應對」豁免,並且「作為MC 12平衡成果的一部分」。   印度還呼籲應取消對公衛相關專業的移動限制,並強調亟需解決AB癱瘓的問題。印度支持G90提出關於確保有效的S&DT有意義的成果提案,其並要求在糧食安全為目的之公共儲糧(Public Stockholding for Food Security Purpose, PSH)的永久解決方案、特別防衛機制(special safeguard mechanism, SSM)和棉花議題(Cotton)」取得成果。此外,亦呼籲應削減主要補貼國扭曲貿易之境內支持。   關於漁業補貼,印度和南非要求共同但差異化責任(common but differentiated responsibility)。南非呼籲禁止導致OFOC之補貼,並停止工業化規模漁業。   關於WTO改革,牙買加代表非洲、加勒比海和太平洋國家集團(African, Caribbean, and Pacific Group of States, ACP)呼籲「應就WTO改革的結構、範圍和目標進行全面的討論。」   牙買加警告,「進行議題談判時所採取的逐一且單方面的作法加劇了彼此不信任的氛圍,並認為談判過程既不透明也不包容。」此外,其建議「WTO改革的過程和內容應加強國際貿易的發展層面,並加速實現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以公正、透明和公平的方式加以追求,並且重要的是,應加強《馬拉喀什協定》(Marrakesh Agreement)的核心發展原則。」 農科院農業政策研究中心 陳逸潔、王惠正編譯 備註:原文資料來源為Washington Trade Daily(2021/02/26)付費報導,故暫不提供連結,敬請見諒。 更多WTO農業新聞,請見→→臺灣WTO農業研究中心
美國商業和農業團體聯盟要求取消加徵關稅
2021/05/20
美國商業和農業團體聯盟呼籲拜登政府取消川普政府依據貿易法第232條和第301條加徵的關稅。   關稅改革聯盟代表受關稅損害的部門。   美國國家對外貿易委員會(National Foreign Trade Council, NFTC)主席耶克薩(Rufus Yerxa)表示,「正當美國許多企業和工人刻正受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之際,我們要求拜登政府重新考量依據貿易法第232條和第301條加徵的關稅,係因這些關稅已對其國內企業和工人造成嚴重損害。」   耶克薩主席接著說,「若我們想重新與貿易夥伴國貿易,振興美國的經濟,取消毫無根據、無效且適得其反的進口關稅則是關鍵。美國經濟相關部門皆受到加徵關稅的影響,製造商面臨交貨期長和投入品價格高的問題,農民和牧場主很難將其產品出口至已實施報復性關稅的國家,消費者刻正對日常用品支付更高的價格,並對新設施的投資重新考量。」   參加聯盟的37個協會對於解決加徵關稅造成的損害提出以下四項建議:        1.應取消對進口鋼鐵和鋁加徵關稅,並應考量使用符合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的其他貿易法來解決產能過剩議題;        2.拜登政府應重新評估依據貿易法第301條加徵的關稅,並考量其他解決中國不公平貿易行為的方法;        3.國會議員們應安排公開聽證會,以聽取各利益方的意見,並監督貿易法第232條和第301條加徵關稅的目的,及其是否有達成目標;        4.雖然無法充分替代,但商務部和美國貿易代表應考慮修訂現行貿易法第232條和第301條的排除程序。 農科院農業政策研究中心 陳逸潔、王惠正編譯 備註:原文資料來源為Washington Trade Daily(2021/03/25)付費報導,故暫不提供連結,敬請見諒。 更多WTO農業新聞,請見→→臺灣WTO農業研究中心
IUU漁業對美國漁業之影響
2021/05/17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 ITC)於今(2021)年3月18日指出,2019年約11%的美國海鮮產品進口總值中超過13%來自非法、未報告及未受規範漁業(illegal, unreported and unregulated fishing, IUU)。   在眾議院歲計委員會(House Ways and Means Committee)準備的報告中,ITC表示,2019年美國自IUU漁業的海鮮產品進口值約24億美元。自IUU漁業的主要進口類別包括為石蟳(swimming crab)、野生溫水蝦(swimming crab)、黃鰭鮪(yellowfin tuna)和魷魚。   中國、俄羅斯、墨西哥、越南和印尼是進口至美國之IUU漁業產品的主要出口國。   ITC因而得出結論,美國若取消進口IUU漁業將對其商業漁民產生正向影響,估計美國價格、漁獲量和營業所得將增加約6,080萬美元。   眾議院歲計委員會主席尼爾(Richard Neal)表示,「越來越多的非法海鮮產品已進入美國的日常飲食餐桌,因此必須作出更多的努力。」「爭取將其納入美墨加協定(US-Mexico-Canada Agreement, USMCA),加強對海鮮產品供應鏈的追溯,並透過打擊IUU漁業作為,俾利更好地保護我們的海洋,並使美國人民安心食用安全以及合法的海鮮產品。」   在該報告發布之際,美國和其他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會員們刻正試圖達成一項協議,以終止非法漁業。 農科院農業政策研究中心 陳逸潔、王惠正編譯 備註:原文資料來源為Washington Trade Daily(2021/03/19)付費報導,故暫不提供連結,敬請見諒。 更多WTO農業新聞,請見→→臺灣WTO農業研究中心
WTO應在MC12制定WTO改革路徑圖
2021/05/13
一位歐洲貿易官員於今(2021)年3月10日表示,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改革將需要時間來修正相關規範以適用於21世紀,故會員們應在今年稍晚召開的第12屆WTO部長會議(The 12th WTO Ministerial Conference, MC12)制定WTO改革路徑圖。   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貿易總署總署長(director general for external trade)魏恩德(Sabine Weyand)表示,在瑞士日內瓦開始討論WTO改革前,拜登政府需表明希望恢復兩階段的WTO爭端解決機制(dispute settlement system)。   魏恩德總署長在喬治城大學法律中心國際經濟法研究所贊助的線上節目演講時表示,「如果歐盟執委會收到美國的信號,那就可以開始討論WTO改革。」    魏恩德總署長建議,拜登政府似乎想制定現代化的WTO規則,但需提供更多有關WTO改革構想的細節。   但是,WTO改革不應僅是由美國和歐盟來設定議程。它應回到1995年《馬拉喀什設立世界貿易組織協定》(Marrakesh Agreement Establishing the WTO),並將其修正以適用於21世紀。   魏恩德總署長建議,WTO會員們需要一個共同的目標,而永續發展可能成為此一共同目標。   魏恩德總署長表示,有關複邊協定議題,歐盟認為這對取得進展很重要,因為要取得WTO 164個會員的共識幾乎不可能。   印度和南非刻正向WTO提出質疑,即複邊協定是否符合WTO規則。   魏恩德總署長警告,若禁止複邊協定,各國將不會透過WTO來達成其協定,並將許多會員排除。   魏恩德總署長並指出,歐盟刻正提出一項競爭中立的新複邊協定,而中國最終應成為該協定的一部分,這非常重要,但不應過早將中國納入談判國家,因為中國將尋求更低標準的複邊協定。 農科院農業政策研究中心 陳逸潔、王惠正編譯 備註:原文資料來源為Washington Trade Daily(2021/03/11)付費報導,故暫不提供連結,敬請見諒。 更多WTO農業新聞,請見→→臺灣WTO農業研究中心
美國和歐盟就關稅配額達成協議
2021/05/10
在英國脫歐後,美國和歐盟於今(2021)年3月8日宣佈,其已達成歐盟農產品關稅配額(tariff rate quotas, TRQs)調整的談判。   該協議經過兩年的談判,基於近期的貿易實績來決定歐盟和英國間TRQs的分配。該協議涵蓋數十項TRQs和數十億美元的產品貿易,包括牛肉、家禽、稻米、乳製品、水果、蔬菜和葡萄酒。   美國代理貿易代表帕根(María Pagón)表示,「該協議一旦實施,將可向美國生產者和出口業者提供歐盟市場的市場進入。」   歐盟刻正與其他21個有權取得這些TRQs的貿易夥伴進行類似TRQs分配的談判,其中業已與阿根廷、澳洲、挪威、巴基斯坦、泰國、印尼等國達成談判。   歐盟執委會表示,一旦歐洲人通過該協議,它將被提交至歐盟理事會(European Council)和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批准,以便能儘快生效。 農科院農業政策研究中心 陳逸潔、王惠正編譯 備註:原文資料來源為Washington Trade Daily(2021/03/09)付費報導,故暫不提供連結,敬請見諒。 更多WTO農業新聞,請見→→臺灣WTO農業研究中心
WTO新任秘書長要求應聚焦取得成果
2021/05/06
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新任秘書長伊衞拉(Ngozi Okonjo-Iweala)於今(2021)年3月5日發表談話,鼓勵WTO秘書處的職員產出成果,並希冀其能努力克服過去工作文化積習和創新力不足之處。   與會人士透露,伊衞拉秘書長在向WTO職員的首次談話中提到,WTO當前最重要的目標應聚焦於取得實際成果,如果不能取得成果,則WTO這個組織將毫無用處。為達成此目標,伊衛拉秘書長表示,其對於年資、職位高低並不看重,她反而想要和年輕人建立溝通管道,從他們身上取得新的想法,從而獲致具體的可交付的成果。此外,伊衛拉女士也對於當今媒體對WTO呈現的負面形象和敵對態度感到擔憂,並正在摸索如何改變此現狀。   伊衛拉秘書長在今年3月5日由瑞士所主辦的制度之友(Friends of the System)會議中表示,本週她將和疫苗生產者會面,她補充說明在她擔任全球疫苗免疫聯盟(Vaccine Alliance, GAVI)首長期間,樹個國際組織經常召開會議。 COVID-19和漁業補貼優先事項   伊衛拉秘書長表示,其目前首要的任務是對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蔓延和疫苗生產作出貢獻,並達成漁業補貼談判。   伊衛拉秘書長對歐盟限制其境內疫苗的出口表示關注,並強調透明度的重要性。   而後在會中被問及對於《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TRIPS)是否該給予疫苗豁免TRIPS的看法,伊衛拉秘書長表示,印度和南非相當堅持應給予疫苗豁免TRIPS的立場,但是她對於疫苗豁免TRIP是否能夠加速疫苗生產仍保持懷疑。   伊維拉秘書長也表示,除了上述關鍵議題外,她也想討論有關電子商務、投資便捷化、微中小型企業規範和服務業國內規章等議題之複邊聯合聲明倡議(joint statement initiatives, JSI)的法律地位。相關人士補充,其他優先事項議題包括特殊和差別待遇(special and differential treatment, S&DT)、工業補貼、貿易和婦女等。   WTO於3月5日發布的新聞稿中表示,「伊衛拉秘書長任職第一週將與各國大使和各集團成員國進行以解決問題為導向的對話,並試圖在2021年及未來為WTO找到取得成果的途徑。」   伊衛拉秘書長還與低度開發國家(Least developed country, LDCs)集團、制度之友進行會談。該制度之友成員國係由來自不同地區及不同經濟發展水準的中型和小型國家所組成的聯盟,致力於建立一個有效運作的多邊貿易體系。   伊衛拉秘書長也應探討貿易與達成環境目標可行性研究的53國會員集團的邀請,在有關貿易及環境永續性議題的結構式討論(structured discussions)的第一次會議中發表演講。   伊衛拉秘書長表示:「WTO要保持相關性,必須取得成果。」「展望未來,我們將預見如何利用貿易的力量來形塑一個健康的環境。貿易政策可以協助經濟脫碳(decarbonize)以及創造未來就業機會所需的綠能投資和創新。」 農科院農業政策研究中心 陳逸潔、王惠正編譯 備註:原文資料來源為Washington Trade Daily(2021/03/08)付費報導,故暫不提供連結,敬請見諒。 更多WTO農業新聞,請見→→臺灣WTO農業研究中心
MC12將延期至今年11月底於瑞士日內瓦舉行,同時WTO公布各理事會及委員會新任主席名單
2021/05/03
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會員們於今(2021)年3月1日召開的WTO總理事會(General Council, GC)會議中同意,第12屆部長會議(12th ministerial conference, MC12)將推遲至今年11月29日當週於瑞士日內瓦舉行。   MC12原定於去(2020)年6月8日至11日在哈薩克首都努爾蘇丹召開,但因受到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而推遲。   WTO會員於去年5月就哈薩克提議應將MC12重新安排於2021年6月召開一事進行討論。GC主席紐西蘭大使沃克(David Walker)在去年12月與WTO會員們諮商時表示,「有鑑於目前疫情的情況,若要在今(2021)年6月舉行MC12並不現實」,而哈薩克也同意沃克主席的看法。   經WTO會員們於2019年12月批准,MC12將由哈薩克貿易和整合部長蘇丹諾夫(Bakhyt Sultanov)擔任主席。   WTO 164個會員的貿易部長和其他資深官員所參加的部長會議是WTO的最高決策機構。根據建立WTO的《馬拉喀什協定》(Marrakesh Agreement),部長會議至少應每2年舉行1次。   第十一屆部長會議(11th ministerial conference, MC12)於2017年12月在阿根廷布宜諾斯艾利斯舉行。   有關MC12的認可與其他安排等相關訊息將適時於WTO網站公布。   此外,WTO公布今年各理事會和委員會新任主席名單,如表1所示。 表1 WTO公布今年各理事會和委員會新任主席名單 總理事會 General Council 卡斯迪歐大使(宏都拉斯) (Dacio Castillo)(Honduras) 爭端解決機構 Dispute Settlement Body 錢柏威大使(瑞士) (Didier Chambovey)(Switzerland) 貿易政策檢討機構 Trade Policy Review Body 莫洛科姆大使(波札那)(Athaliah Molokomme)(Botswana) 貨品貿易理事會 Council for Trade in Goods 普日布蘇倫大使(蒙古) (Lundeg Purevsuren)(Mongolia) 服務貿易理事會 Council for Trade in Services 魏雅洛伯斯大使(墨西哥) (Angel Villalobos)(Mexico) 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理事會 Council for TRIPS 瑟利大使(挪威) (Dagfinn Sorli)(Norway) 貿易發展委員會 Committee on Trade and Development 帕拉查大使(巴基斯坦) (Muhammad Pircha)(Pakistan) 收支平衡限制委員會 Committee on Balance-of-Payments Restrictions 利亞基舍夫大使(俄羅斯) (Dmitry Lyakishev)(Russian Federation) 預算、財政與行政委員會 Committee on Budget, Finance and Administration 沃爾德曼大使(德國) (Bettina Waldmann)(Germany) 貿易與環境委員會 Committee on Trade and Environment 特安凱大使(菲律賓) (Manuel Teehankee)(Philippines) 區域貿易協定委員會 Committee on Regional Trade Agreements 馬魯大使(肯亞) (Cleopa Mailu)(Kenya) 貿易、債務與金融工作小組 Working Group on Trade, Debt and Finance 斯賓賽大使(牙買加) (Cheryl K Spencer)(Jamaica) 貿易與技術移轉工作小組 Working Group on Trade and Transfer of Technology 黎雪梅大使(越南) (LE Thi Tuyet Mai)(Viet Nam)   農科院農業政策研究中心 陳逸潔、王惠正、李沅融編譯 更多WTO農業新聞,請見→→臺灣WTO農業研究中心
陷入僵局的漁業補貼談判
2021/04/29
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有關禁止過漁與產能過剩(overfishing and overcapacity, OFOC)的漁業補貼談判仍陷入嚴重僵局,主因是OFOC規範的範圍涵蓋導致全球魚群資源枯竭的主要補貼國家。   一位不願具名的與會人士表示,美國沒有參加於今(2021)年2月中旬召開有關OFOC、特殊和差別待遇(special and differential treatment, S&DT)以及爭端解決小組審查標準的一系列會議。   在今年2月19日舉行的代表團團長會議上,回顧自1月召開一系列會議以來的工作成果,會員們對第二份主席版漁業補貼規範彙編草案文件(chair’s second revised draft text)(簡稱該草案文件)第5條OFOC規範仍存在嚴重的歧見。   主要補貼國家支持該草案文件第5條的文句,特別是具爭議的第5.2條有關在採行海洋管理措施的情況下持續提供補貼。   一位不願具名的與會人士說,包括印度、印尼和南非等國在內的大多數開發中國家和低度開發國家(Least developed country, LDCs),要求消除OFOC規範存在的不對稱(asymmetries)。   WTO杜哈規則談判小組主席哥倫比亞大使威爾斯(Santiago Wills)承認,會員們在會中對該草案文件的文句仍存在嚴重的意見分歧。   威爾斯主席表示,談判人員需開始反思其可接受的成果,以完成拯救魚群資源與海洋的談判。「主席之友」(Friend of the Chair)瑞士貿易官員錢柏威(Didier Chambovey)大使也說明其與會員們就有效和適當的S&DT的諮商成果。   一位不願具名的與會人士表示,但威爾斯主席必須認識到,其所提出的該草案文件是不對稱的,並且未能解決禁止OFOC補貼的核心問題。   談判人員表示,會員們對OFOC規範的談判停滯不前(standoff)在於允許主要補貼國家持續提供導致全球魚群資源迅速枯竭的有害補貼。   此外,開發中國家在尋求「適當且有效」的S&DT也出現意見分歧,特別是其對政策空間的需求,以幫助數以千萬計未從事大規模工業化漁業但賴以維生的家計型漁業漁民。   具爭議的議題是依據該草案文件OFOC規範第5.2條,允許中國、歐盟、美國、加拿大、日本、韓國和臺灣等主要補貼國家持續提供補貼。   威爾斯主席就第5.1條「禁止OFOC補貼」提議,「任何會員均不得給予或維持從事導致過漁或產能過剩漁業或漁業相關活動的漁船之補貼」(補貼清單詳見該草案文件第5.1.1條)。   但在該草案文件第5.2條中,建議「儘管已有第5.1條,但如果會員證明其採行措施可將漁業或相關漁業的魚群資源維持在生物永續水準,則可給予或維持第5.1條所述之補貼。」   該草案文件第5.2條備註13中進一步澄清了「生物永續水準是由對從事漁業或漁業相關活動的領海具有管轄權的沿岸會員所決定的。」 主要補貼國家   在2月19日的會議上,主要補貼國家支持該草案文件第5條的架構(architecture),但卻各自提出不同的關切事項(varying caveats)。   加拿大表示,找到第5.1條、5.2條和5.3條關於OFOC規範的協議、加強非法、未報告與未受規範漁業(illegal, unreported and unregulated fishing, IUU)規範的推進,以及在第8條詳細說明具體通知清單(specific list of notifications)。   一位不願具名的與會人士表示,歐盟表示,雖然可以使用整體架構,但其對第5.1條提出部分的關切。   日本建議,整體OFOC架構應朝著正確的方向發展,但補充表示,會員不得依據第5.7(c)條給予補貼,這與印度提供的S&DT的具體標準有關。   同樣,澳洲、紐西蘭和和其他少數幾個國家間在解決爭端解決小組議題的審查標準上也存在明顯的歧見,該等國家希望採取健全的程序,亦即爭端解決機構(Dispute Settlement Body, DSB)基於如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measures, SPS)措施等科學方法行來處理爭端議題。 開發中國家   模里西斯貿易官員卡納巴迪(Usha D Canabady)大使代表非洲集團(Africa Group)對OFOC規範方法上「會員仍持續存在歧見」表示高度關切。她並表示,「這些談判只需聚焦於補貼上。」   卡納巴迪大使警告說,補貼國家「在其政府的支持下,隨著時間的推移已建立捕撈能力。」   非洲集團認為,「禁止產能提升和努力強化的補貼,特別是建造更多船隻和努力強化的補貼,以及改善漁業管理,可能有助於全球永續漁業。」   非洲集團表示,其可支持一項「自動邀請專家小組審查IUU認定的證據或國家行政和司法程序或漁業管理的政策選擇及方法。」   牙買加代表非洲、加勒比海及太平洋國家集團(Africa, Caribbean and Pacific group, ACP)對第5條的總體架構和文句作了數個標記,理由是尚不清楚是否能實現OFOC的主要目標。   ACP集團表示,「主要補貼國家正尋求依據第5.2條永久性範圍(permanent carve-out)持續提供補貼,這將使第1條所指的任何補貼無效。」   牙買加提醒威爾斯主席,「目的是規範某些形式的補貼而非漁業管理」,並強調「適當的S&DT不應以不適當和繁重的義務為條件。」ACP集團還發出一個強烈的訊息,即第5.7(c)條規定的S&DT「不應設定過於簡單的過渡期或方式或技術援助或能力建構」,這暗指「S&DT和OFOC議題商定的最終規範間存在明確的連結。」   南非表示,「主要補貼國家必須承擔責任並發揮領導作用,承諾停止向其損害海洋健康的捕撈船隊提供有害的補貼。」南非大使彼得(Xolelwa Mlumbi-Peter)強調,「共同但差異化責任(common but differentiated responsibility)原則必須成為規範的基礎。」   彼得大使對主要補貼國/工業化國家提出的要求表示關切,即「應限縮具補貼水準會員的S&DT,在過渡期內提高其捕撈能力,並提供部分未特別規定的技術援助和能力建構。」   南非要求談判工作需有明確的先後次序,並敦促威爾斯主席確保推進談判的小團體會議必須全體會員開放,且在不同類型的會員以及不同觀點上皆具有代表性,並且不限於少數會員參與。   印度呼籲應採行污染者付費(polluter-pay)原則,以確保主要補貼國家必須賠償其造成的損害,這暗指OFOC議題的S&DT「需有政策空間來協助其數以百萬計的漁民。」 農科院農業政策研究中心 陳逸潔、王惠正、李沅融編譯 備註:原文資料來源為Washington Trade Daily(2021/02/22)付費報導,故暫不提供連結,敬請見諒。 更多WTO農業新聞,請見→→臺灣WTO農業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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