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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評析
專家評析
2024/04/22
全球農業生產環境與消費市場正在快速變動,加上網絡普及率提高及疫情影響而形成多元形態的數位消費行為,對於傳統銷售市場也造成了相當大的衝擊與挑戰,且這樣的改變將是永久性的,因此我國農業已不在是單線垂直整合,而是進入了跨領域的新數位合作時代。
2023/09/11
台灣園藝治療在近10年來蓬勃發展,同時隨著園藝治療的觀點日益寬廣,參與的族群也不再專屬特定對象,而是人人都適用的全齡健康生活與休閒方式之一。
2023/07/04
2012年CRISPR-Cas9基因編輯技術(genome editing)的出現,讓科學家可以更隨心所欲的編輯基因。基因編輯技術有多種應用可能性,對各種生物產業包含醫學、植物、畜牧、漁業的未來發展都有重大影響。有鑑於基因編輯技術的應用潛力,各國也紛紛制定相關法規。目前臺灣還沒有相關法規制定,因此本文將以植物作物為例,探討傳統育種到基因編輯的變化,討論各國法規的制定如何影響農業經濟發展,並探索未來臺灣法規制定的可能性與潛在影響。
2023/06/02
全球乃逐漸重視藍碳,非政府組織以及歐美大企業也都開始積極致力要創造藍碳權,尤其對於化石燃料排放量適中且海岸線廣闊的國家可以發揮極大作用。臺灣具有豐富藍碳生態系,健康的藍碳生態系所供給的海洋碳匯,政府及民間企業對於藍碳之議題及研究宜開始行動。
2022/10/07
台灣豐富多樣的海洋棲息地,造就出相較他國平均至少30倍之高的海洋物種多樣性。然而,長期來看,台灣沿海生態卻是每況愈下。雖然隨著我國環境意識提升,海洋生態劣化趨勢減緩,但仍無法阻止其持續衰退。國立台灣海洋大學海洋生物研究所講座教授邵廣昭,根據40多年推動海洋保育與教育心得,點出我國海洋生物多樣性現況、五點挑戰及改善建議。
2022/07/15
歐盟近年大力推動自然解決方案(Nature Based Solutions, NBS),透過自然的方法解決有關氣候、水資源、生態環境與城鄉永續發展等各種社會挑戰(societal challenges),並發布NBS效益評估指南手冊,透過不同指標(indicators)和方法來評估不同類型 NBS的效益和影響。
2022/05/27
天敵昆蟲智慧化量產系統與傳統養殖方式相比,不在於單一種昆蟲的生產,而在於如何重新設計昆蟲養殖流程,並導入智慧化生產系統進行最佳化之生產,除了可以大幅地降低生產成本外,還可有效地將生產線上的所有參數進行量化評估分析,並有助於生產品質的穩定。
2022/04/22
達成臺灣淨零排放路徑之自然為本解方 國立中興大學森林學系 柳婉郁 特聘教授  國立中興大學森林學系 歐岱恩 研究助理  行政院科技部臺灣永續棧轉型推動 吳彥慧 助理 行政院科技部臺灣永續棧轉型推動 蕭玉資 助理 前言   2022年3月30日的國發會記者會中提及台灣2050淨零轉型的十二項關鍵戰略的第九項為自然碳匯,屬於「以自然為本的方法(Nature Based Solutions, NBS)」。自然碳匯可以概分為三種,藍碳、綠碳以及黃碳,分別是海洋、森林以及土壤碳匯。基於技術與使用門檻的差異,現行的自然碳匯方法仍以綠碳及黃碳為主,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2022年2月9日的「邁向農業淨零排放策略大會」中提及預期在2040年可達成淨零排放,具體之作法包括減量、增匯、循環以及綠能四大面向共含19項策略及59項措施。本文將以三個國際碳權認證組織:聯合國清潔發展機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CDM)、黃金標準(Gold Standard, GS)以及Verified Carbon Standard (VCS)為主軸,針對與農業有關的方法學,包括農業、林業、畜牧業進行介紹。 農業   CDM、GS與VCS等三個認證機構的方法學中與土地使用有直接關聯者可概分為三類,包含:(1)肥料使用改善、(2)耕作方法改善、(3)能源使用改善等。上述三點可再細分為:(1)肥料使用改善: (i) 減少處理堆肥或糞肥造成的排放、(ii) 透過種植固氮植物或高氮利用率的品種減少氮肥使用,以及(iii)減少氮肥使用。(2)耕作方法改善:(i) 甘蔗收成後以覆蓋的方式取代露天燃燒殘留物所造成之甲烷與氮氧化物之排放、(ii) 以永續農業之方式取代慣行農業、(iii) 永續草原管理方法,包含:減少放牧時間、限制退化草地的放牧時間及動物數量等、(iv)改善農業土地管理,例如:肥料的改良、提高水資源使用效率、改善實際操作的流程等、(v) 水稻耕植時調整水田蓄水時間以減少甲烷排放。(3)能源使用改善:(i) 利用化石燃料混合植物油製造生質柴油,如表1。農業方法學主要針對減少作業過程中使用之肥料以及土壤擾動所設計,其目的為減少甲烷以及氧化亞氮之洩漏,因此農業類別中除了最後一項,「透過混合植物油的方式改良燃料」外,其餘的方法都不是以二氧化碳為主要目標。   值得一提的是,因台灣水稻田比例較高,較其他國家的農業更多了一項改善農地管理中調整水稻田蓄水時間的方法學可以選擇。根據台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公布之2020年農耕土地面積數據,台灣之耕作地合計790,078.56公頃,占全台土地比例達21.83%,這些仍在耕作的農耕地可透過肥料的使用及管理達到溫室氣體排放減量的目標。其中水稻作為台灣主食來源,耕作總面積為159,890,91公頃,占總耕作地面積21.60%,除了以改善肥料使用率減少甲烷排放外,還能透過改變水稻田蓄水時間的方法減少甲烷排放,在提高水資源使用效率之餘也達成減少甲烷的排放目標。綜上所述,若能積極將農地提供之碳匯納入溫室氣體減排之考量,便能增加森林以外之自然碳匯量。                                    林業   森林作為陸域最大的碳庫,森林吸碳手段為透過光合作用將溫室氣體自大氣中移除。因此現行的森林方法學中以維持或增加森林的吸收溫室氣體的能力為主,其中最為直觀的方法當屬新植造林與再造林,此外還可透過改善森林經營的管理來增加森林吸收及儲存溫室氣體的能力。本文彙整CDM、VCS以及黃金標準所列之森林方法學,如表2。   表2將森林方法學可以概分為:(1)造林與再造林以及(2)森林經營管理改善兩類,包含CDM共4種、VCS共14種以及GS共1種。CDM主要以規模大小以及是否為濕地做區分,專案活動預計減少的溫室氣體清除量少於16,000 噸二氧化碳/年為小型專案方法學,超過16,000 噸為大型專案方法學,接著再進一步以專案區域是否為濕地區分,主要是為了避免在溼地上造林可能造成的甲烷排放,如在非濕地區域進行造林與再造林專案。   VCS較CDM新增更多森林經營管理改善的方法學,森林經營管理改善類別中所包含的方法學較為多元,如:延長輪伐期增進森林管理、將低產森林轉換成高產森林等避免土地利用轉換的方法;REDD+方法框架、改進森林管理-從伐木林到保護林的轉換、森林經營改善-從伐林轉換為護林等從經營管理層面進行改良的方法或是如透過火災管理避免森林退化等透過加強對森林各方面保護的方法學。最後的GS的方法學雖然只有1種,「將造林與再造林應用於溫室氣體減量、吸收與儲存之方法學」,但在闡述造林與再造林的方法學的同時,也針對整體環境利害關係有較為深入的論述,將環境保護概念深入方法學論述,也更貼近SDGs的理念。               畜牧業   2006年聯合國農糧組織(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 FAO)發表了《畜牧業的巨大陰影》(Livestock's Long Shadow)報告,報告中指出全球畜牧業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約佔全球人類活動所產生的18%排放量,高於全球運輸業的13.5%。2019年的台灣溫室氣體排放清冊報告指出,台灣於2017年的畜牧業排放量約為804,000公噸二氧化碳當量,佔當年度農業部門排放量的30.3%,僅次於農業。為減少畜牧業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臺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也提出相應的碳匯方法學,與國際認證組織認可之相關方法學相似,因此本文列出各國際組織認可之方法,詳如表3。   由表3可知各組織的方法學依照作業類別可以概分為:(1)飼料改善、(2)牧場管理改善,以及(3)廢棄物處理改善,包含:CDM共4種,VCS共4種,以及GS共2種。飼料改善包括餵養特殊飼料改善瘤胃環境以抑制甲烷排放、維持排放量但增加產量等方法;牧場管理則包括:透過永續管理減少草原擾動,以維持草類生長並增加溫室氣體儲存量,永續管理的方法包括減少放牧動物數量及抑制火災頻率,保持草原景觀的存續以及維持排放量但增加產量;最後的廢棄物處理改善則包括:將廢水或有機肥系統中之固體分離以避免甲烷排放、回收生產作業所排放的甲烷,改善廢棄物處理系統之效率等方法,若能妥善發展上述方法學,在有限的土地上提高單位產量並降低成本,對規模較小的畜牧業較為有利,例如在地狹人稠的臺灣,畜牧業面臨的困境較其他產業更多,產值不如工業,不受歡迎的程度卻與工業相當,因此若能推廣畜牧方法學之使用,甚至進一步創新,降低汙染提高產量,對於臺灣畜牧產業的長遠發展有正面的效果。             總結   台灣作為高科技產業之出口國,在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時當以能源效率改善等工業方法學為首要目標,但近年NBS逐漸成為顯學,而台灣四面環海,森林面積比例高,自然資源豐富,加上台灣以農立國,雖然已轉型為工業國家,但對於農牧產業的研究從未鬆懈,因此實為發展NBS的理想場域。因此若能以NBS為基礎,積極發展自然碳匯方法學,相信自然碳匯方法學將能成為台灣減緩全球暖化的一大助力。
2021/11/15
農業智慧化之後的挑戰-數據分析 國立臺灣大學農藝學系 劉力瑜 教授兼系主任 國立臺灣大學農藝學系生物統計與生物資訊組博士班學生 李俊翰  一、前言     隨著資訊科技軟硬體的快速發展,大數據充斥在人們的日常生活周圍,包含民生消費(便利商店)、交通(捷運公車)、防疫安全(實聯制、警消),直至每天使用的智慧型手機的資料備份等。大數據的收集與分析,近年來也應用在農業領域,從分子層級之微陣列 (microarray) 基因表現量資料、基因體或轉錄體的定序資料,到智慧農業應用於田區栽培管理的感測數據與影像資料等包羅萬象。收集數據的目的都是希望能藉由數據來轉換成有用的知識,例如透過基因表現量資料的分析瞭解基因調控機制,或者作物在不同環境下生長的速率或產量變化等。為了將數據轉換成知識,需要進行有效的數據分析。   以智慧農業為例,其中一種主要的應用方式,是結合感測設備、物聯網、大數據分析等軟硬體技術,進行作物與環境的監測,除了可以預測作物品質與產量,更希望進一步建議栽培管理行為決策。過程中收集的數據,包含大量的環境感測資訊(如:逐時的溫度、雨量、日照量等)、作物生長量化指標(如:開花日數、各器官乾物重、葉面積等)、農民或專家的栽培管理手段(如:灌溉或施肥的時機與數量、開啟溫室風扇或遮陰網等)。由於數位科技的進步,以上數據大多可自動或半自動地收集,也因此可快速累積遠比過去還要更大量的相關數據。這些數據透過系統化的收集與整合,針對不同田區規模與情境分析套用專家知識,得以進一步轉換為支援決策的資訊,因此衍生而出近年來常被提及的「專家系統」或「數位分身」等概念。從更長遠的目標來看,現代智慧農業應用更需要能及時分析環境與市場變化的相關數據,適時調整栽培管理策略。   本篇文章將以智慧農業為例,簡要介紹現行收集數據的來源或常用設備,接著簡述若干大數據常用的分析方法,最後提出農業大數據收集與分析時的幾點建議,包含實驗設計、資料視覺化與建議使用的程式語言等。 二、智慧農業數據的來源     農業數據來源,從傳統上的實驗室或田間試驗調查、感測設備(無論是否搭配物聯網傳輸)收集環境數據、到無人載具的數據或影像收集等,包羅萬象。與作物生長最密切相關的溫度與日照量等環境數據,可在田區或溫室架設微型氣象站,頻繁收集大氣相關資料,即便因成本考量無法架設私人氣象站,也可利用中央氣象局廣設的農業氣象觀測站,由中央氣象局「農業氣象觀測網監測系統」 (https://agri.coa.gov.tw) 讀取逐時氣溫、降雨量、日照輻射量、風速風向等與農業栽培應用相關的氣象資訊。過去這些氣象資訊未能即時發布,而是以旬報的方式公告,拜網路的發達,現在使用者已經可以很方便地取得最即時的訊息。另外,土壤是作物最直接取得生長所需水分及養分的媒介,因此土壤感測器也是智慧農業常使用的感測設備,很多人普遍認為監測土壤才能獲得最精確的作物水養的需求,但土壤較大氣來說均勻度不足,因此感測器取得之數據的代表性仍有待商榷。   作物生長情況、農民或專家的栽培管理手段等,過去大多透過經驗累積,少有能精確累積並傳承的數據,近年來透過影像紀錄或數位化記錄工具,例如農委會開發並推廣的「農務e把抓」等應用程式,讓數據收集更便利、更有系統,也更能透過數據單位的標準化,統整不同時間或地點的資料,使得數據得以量化並逐漸累積。無人機則是高效率收集作物生長情況的其中一種設備,可依據不同的應用目的,由無人機搭載適當規格的相機,飛到適當的高度,依適當的飛行速度在適當的間距取得影像後,搭配農業專家對影像拍攝結果的標註建立影像辨識模型,未來就能以模型的演算結果判斷作物特定的生長情況。其中無人機影像的解析度是模型能否正確判定作物生長情況的關鍵,依常理而言,飛行高度越低可取得解析度越高的影像,但由於相機拍攝角度的限制,飛行高度越低,表示取得全田區影像需要的時間越長、無人機消耗的電量越多,也表示影像檔案個數越多、未來影像分析需要的計算資源也越大。 三、數據的分析工具與實例   前述從感測器、應用程式、相機影像拍攝等各個管道,都能取得龐大數量的數據,除了挑戰資料儲存與管理的空間與效能外,接著就是如何從數據或資料中有效的萃取可實際應用於精進品種或栽培管理技術的知識。由於資料分析技術的快速發展,我們有相當多樣的分析工具,可供不同目的和形態的資料進行選擇,如熱圖(heatmap)、主成分分析(PCA)、迴歸分析(regression)等統計方法,或是支持向量機(support vector machine)、決策樹(decision tree)等機器學習方法、深度神經網路(deep neural network)等深度學習技術等,皆是在視覺化與分析農業數據上常被使用的工具。   在工具選擇上,需要考慮到分析的數據形態,以及分析的目標和運算資源來決定所使用的方法,例如機器學習和深度學習方法皆適合用於大數據建立預測模型,但兩者在計算資源需求、精確度上有所差異,需要依照分析之需求以及資源來決定要使用何種技術。舉例而言,在進行影像類資料分析時,可以使用影像特徵(feature)抽取的方式對資料進行處理,常被使用的特徵如植生指數(vegetative index, VI)、紋理特徵(texture feature)、邊緣特徵(edge feature)等。而建立辨識模型時,常用的方法則包含支持向量機(support vector machine)、決策樹(decision tree)、深度神經網路(deep neural network)等方法,使用者應該比較不同特徵及模型的特性,並建立符合需求的分析流程。                                圖一、建置雜草影像辨識模型流程示意圖   不同數據來源和不同情境下的數據,在分析上方法會有很大的差異。本文以一田間雜草影像識別為例(圖一),展示農業影像分析之流程。在此雜草影像分析的辨識中,分析目標是利用無人機拍攝的全彩影像,快速的辨識拍攝的影像內有無雜草。為了達到快速辨識的目標,可將相機各個波長的反射量,轉換為植生指數以簡化資料來加快計算速度,接著以植生指數搭配影像「有無雜草」的標註結果,以支持向量機 (support vector machine) 建構影像特徵分類器模型。整體工作流程簡述如下:首先由無人機拍攝影像建立訓練資料集(包含影像及「有無雜草」的標註結果),資料回傳至主機後依序進行影像整理、抽取植生指數、以標註結果建立支持向量機模型。完成模型建置後,無人機只要進行後續影像拍攝,並對拍攝影像與訓練資料集採用相同方法抽取特徵後,將特徵輸入先前建立好的模型中,便能辨識出影像中是否有雜草。 四、展望與結語   適當的數據分析得已傳遞作物生長、環境條件等訊息,提供給使用者判斷結果並做出適當的決策,前提是「收集的數據」與「決策的目標」具有關聯性,也因此,試驗前的實驗設計會是資料能否獲得適切分析結果的關鍵。實驗設計包含選擇適當的觀測變數、決定觀測數據的數量或各個處理的重複數量、判斷是否需要設置區集 (block) 以控制實驗現場影響試驗數據變動的因子等,透過事先規劃取得數據的方式與流程,能更確實掌握數據的穩定性及可分析性,比起事後才來決定分析的統計方法,更能避免錯付時間與成本。   如同前一節所述,在統計分析方法的選擇上,需考慮數據形態及運算資源。其中,數據形態可透過適當的圖形呈現、將數據視覺化,有助使用者更了解數據的特性,例如數據是否有未知的分組情況?是否有不正常的極端值出現?是否有過度集中的不均衡數據導致部分因子被過度強調其重要性?等,避免未經去除雜訊的數據做出不穩定的分析結果,或套用不適當甚至錯誤的統計或機器學習模式導致錯誤決策。   隨著數據大量累積,無論是數據視覺化或建立分類預測等統計模型,均需要搭配程式語言來進行,以資料科學應用的領域來說,目前普遍使用的R與Python兩種語言,對於初學者的進入門檻也都比過去常用的其他語言低,且也都有可免費下載之軟體供使用者操作。網路上不時可見哪一種語言使用率較高的爭論,但依據筆者的經驗,無論選擇哪一種程式語言,只要多加練習,將該語言的分析繪圖等應用做到精熟,使能確實掌握數據分析的正確性,均能達到最終決策的目的。
2021/09/01
以動物做實驗--談3R 財團法人農業科技研究院動物科技研究所 陳正文 博士 國立臺灣大學獸醫專業學院 周崇熙 教授 國立中興大學動物科學系 林怡君 助理教授 一、以動物做實驗的歷史   人類對動物一直都有高度興趣。因為人類相信,觀察動物的生理行為,可對人類心理與生理作出預測。例如:1959年哈洛「幼猴的愛」實驗中,由鐵絲做成的母親雖可提供奶水,但幼猴大部分時間卻寧願抱著無奶水的絨毛母親;幼猴受驚嚇時亦投抱絨毛母親,證實幼猴對愛的渴望是「溫暖的接觸」(圖一)。1973年卡爾宏「老鼠烏托邦」實驗中,在有限的空間放入4公4母的老鼠,提供充足的水與食物。老鼠數量很快的上升至2,200隻,但卻開始停止交配導致生育率降低,最終僅存27隻年邁且無法生育的老鼠,暗示人類烏托邦社會的命運(圖二)。1940年代弗里希發現蜜蜂會使用類似語言的舞蹈方式,向蜂群傳遞發現食物的位置,獲得了1973年諾貝爾生理醫學獎(圖三)。   以動物做實驗的歷史可回溯到西元前3世紀。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對動物研究的相關重要著作包括:動物誌、動物的結構、動物的生殖。亞里斯多德以「靈魂」來區分人類與動物,但也比較人類與動物在形體、功能與目的上的「相似」與「不同」。西元2世紀,古羅馬醫生蓋倫跟隨亞里斯多德的腳步,使用大量活體動物進行觀察與實驗。在當時社會無法接受人體解剖的氛圍下,蓋倫將活體解剖動物的技術發展到前所未有的水平,奠基了人類醫學的基礎。   從過去人類對動物的各種研究中,都可觀察到人類與動物在生存、生理、道德或情感的相似處。這些相似處也間接支持1859年達爾文的「物種起源論」,即人類與動物有親密關係。                   圖1-1959年哈洛「幼猴的愛」實驗。來源:Harry F. Harlow, Sci Am . 1959 Jun; 200(6):68-74.                 圖2-1973年卡爾宏「老鼠烏托邦」實驗。來源:John B. Calhoun, Proc. R Soc Med. 1973 Jan; 66(1 Pt 2):80-8.                 圖3-蜜蜂使用類似語言的舞蹈方式,向蜂群傳遞發現食物的位置。來源:https://www.nobelprize.org/uploads/2018/06/frisch-lecture.pdf 二、動物實驗的爭議與貢獻   從蓋倫之後一直到中世紀,以動物做實驗的研究方式幾乎完全被廢棄,直到14-17世紀的文藝復興時期才又重新出現(圖四)。17世紀以動物做各種生理實驗的風氣相當盛行,也是科學進步的啟蒙時代。到了18世紀,人們對動物實驗開始產生道德疑慮,由於當時沒有麻醉技術,因此主要爭議仍在「活體解剖動物」是否合理。當時哲學家伏爾泰、盧梭、邊沁與叔本華等人,都提出人類有對動物仁慈的義務,並批判那些僅將動物視為達到目的手段的人。但邊沁提出,從效益主義(Utilitarianism)的觀點,若能帶給整體人類最高福祉,且在「有特定目的、對人類有利、伴隨公平的成就」三個前提下,可接受使用動物進行研究;此一思考邏輯是承認人類優先於其牠動物,且人類利益優先於動物痛苦。邊沁的效益主義也將「活體解剖動物」逐漸轉向「活體解剖動物對人類的益處是否合理」的辯證。                 圖4-西方國家使用動物做實驗的使用量趨勢。來源:Nuno H. Franco, Animals (Basel). 2013 Mar 19; 3(1):238-73.   到了19世紀,反動物實驗的情緒在英國普遍了起來。當時在英國具影響力的法學家、政治家、文學家、神職人員、醫學界,甚至維多利亞女王都反對活體解剖動物,且對進行動物實驗的醫學研究者相當不友善。1875年英國也成立反活體解剖動物協會(National Anti-Vivisection Society, NAVS),是史上第一個挑戰以動物做實驗的機構,其訴求是完全廢除活體動物解剖,NAVS至今仍持續運作。然而,但19世紀的其他歐洲國家並未受到英國反動物實驗的影響。法國與德國科學家,持續以動物進行各種實驗,獲得許多突破性的醫學研究成果。包括巴斯德、哈夫金、科霍等人,都相繼以動物實驗證明疾病與微生物之關係,開發出多種疫苗。例如:炭疽疫苗、狂犬病疫苗、霍亂疫苗、鼠疫疫苗等。反觀維多利亞時代的英國,卻因爲反動物試驗,導致相關的研究成果與法國及德國相比,相對落後。 三、生物醫學研究與動物倫理的道德平衡   20世紀至今,工業革命帶來醫藥技術的發達,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中,至少有 83 項研究是在脊椎動物進行。重要的生物醫學技術的發明包括:維生素、賀爾蒙、抗生素、輸血技術、疫苗、胰島素、血液透析、癌症化療與放射線治療等,人類生活水平與平均壽命明顯提升。以動物進行的生物醫學研究,大幅提升整體人類的健康與延長人類的壽命。然而,反對動物實驗的道德聲浪沒有因此停止過,逐漸轉移向禁止以伴侶動物進行實驗。主要的原因之一,是嚙齒類動物(小鼠與大鼠)實驗模式已逐漸被開發出來,且嚙齒類基因轉殖與基因剔除技術的蓬勃發展,嚙齒類已成為重要的動物模式。甚至有商業公司或研究單位提供各式基因轉殖/基因剔除小鼠,供作為實驗動物。例如:COVID-19病毒可感染Human Angiotensin-Converting Enzyme 2 (ACE2) 基因轉殖小鼠,可作為COVID-19疫苗開發之動物模式。由於小鼠與大鼠被大多數民眾視為低等的生物,道德考量較少,因此在科學研究中使用牠們更容易被接受。   人們不斷在動物保護與科學進步的相關性和矛盾中,尋求動物倫理與生物醫學的妥協與進步。以動物做實驗的矛盾,科學家們並非無感。例如:19世紀當巴斯德進行各樣動物實驗時,就堅持盡可能的對動物麻醉防止不必要的痛苦;甚至會使用所謂的「人道終點」。1959年,英國動物學家羅素與伯奇,發表人道實驗技術原理(The Principles of Humane Experimental Technique)一書提倡3R原則。3R原則代表執行動物實驗需考慮替代(Replacement)、減少(Reduction)、精緻化(Refinement)三項原則,有其順序性但也彼此相關。首先,研究人員規畫實驗時,需先考慮是否能以無生命的方法「替代」避免動物實驗,或是以生物分類學上較低等的生物替代高等動物做實驗。如確實需以動物做實驗,則要「減少」使用的動物數量,獲得精確且有意義的數據,擴大實驗成果的槓桿效益(Leverage)。並在執行動物實驗時,減少動物不人道的事件發生,促進實驗動物的福利,即所謂的「精緻化」。3R原則使科學家在生物醫學研究與動物倫理的道德中得到平衡。 四、3R的實踐   1999 年生命科學領域替代方法與動物使用第三屆世界大會(3rd World Congress on Alternatives and Animal Use in the Life Sciences)的《博洛尼亞宣言》中,各國針對實驗動物替代、減量、精緻化程序已經有了共識,重申「人道科學是良好科學的先決條件」,應極力推廣實驗室動物3R的實踐。目前許多國家已將3R原則納入法律中。我國於1998 年 11 月 4 日公布實施「動物保護法」,於 2001 年 7 月與 2003 年 7 月分別制定「動物實驗管理小組設置辦法」及「動物科學應用機構查核輔導要點」等法規;持續修訂建立動物科學應用機構內部自主管理之制度與責任,強化外部機關之監督及管理,規範實驗動物之使用。   3R原則提供一個合理的框架,使倫理和科學之間能夠平衡,建立一個基礎使生物醫學上使用動物做實驗的方法可以被改進,讓人類與動物的利益可被平衡。1980 年代和 1990 年代,世界先進國家在3R的發展上獲得了相當大的進步。例如:生物醫學論文的數量在此期間增加了一倍,但被用於研究的實驗動物數量在 1970 年達到頂峰後即開始下降(圖四)。但由於這項統計數據取自於西方國家,我們無法評估實驗動物的使用數量下降,是不是動物實驗被外包給其他新興國家。   現代的科學體制化知識權威,已需要受到社會大眾的檢視。人類一開始以動物做實驗的方式來認識自己,之後對動物實驗產生道德疑慮,政策和法律接著開始管制動物實驗,最後透過新媒體的資訊傳播擴及社會大眾。民眾的道德意識提升,也推進著科學的進步。舉例來說:臺灣自日據時代開始就有豬瘟,疫苗還未被開發前,豬農使用豬瘟病毒高度免疫豬隻之血清加適當防腐劑後製成之製劑來預防豬瘟。直到1952年李崇道博士引進使用兔子來生產豬瘟疫苗後(圖五),全臺豬瘟疫情才逐漸獲得控制。近年來動物保護意識抬頭,減少活兔犧牲製造豬瘟疫苗的聲浪越來越高,也推進著政府與學研單位陸續開發相關產品,取代以活兔製造疫苗。此雖非實驗動物3R的經典範例,但由此可知,開發取代方法也需使用動物實驗來驗證新方法之可靠性。取代方法的開發雖需建立在另一個動物試驗上,但最終達到的動物福利槓桿是大的。                 圖5-李崇道博士。來源:https://www.coa.gov.tw/ws.php?id=22678 五、沒有最好只有更好   以動物做實驗若不能遵守3R原則,它所導致的爭議很難用論述來取代。違背3R原則開發出的產品隱藏著不道德,它不會因為使用的人被說服而消失。人類要做的就是讓牠們被人道對待,讓專業遇到公眾目光時能站得住腳。生物醫學實驗就像科學證據的劇場,科學家如何以3R原則將實驗動物擺放於劇場中,形成無可爭議的局面,此需足夠的人文科學素養。   再者,自動物福祉科學的發現,急性或是長期的緊迫對於動物生理所造成的傷害更是非同小可。動物在面對緊迫時,最主要釋出的內泌素,如:醣類皮質素或是兒茶酚胺,皆可能影響眾多下游基因表現。動物的心血管系統、代謝、中樞神經系統和免疫系統,皆會受到緊迫的影響。因此未遵守3R原則,而使動物受到不必要的緊迫或是痛苦,其實驗所得出之結果,亦會受到國際團隊所質疑。當決定以動物做實驗,以3R原則執行科學研究,可避免實驗動物毫無目的被犧牲。   各國目前仍持續努力追求一個更好的3R架構,使生物醫學研究與動物倫理得到平衡。例如:歐盟於2011年成立替代方案確效中心,並於2017年成立動物福利平台進行對話、交流與立法;荷蘭將於2025年全面廢除動物實驗,致力發展動物實驗替代方案。在亞洲,日本與韓國分別於2007及2009年成立替代方法驗證中心。我國「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中,已將注射液及滅菌懸浮液之小白鼠安全性試驗,改由細菌內毒素試驗替代;「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禁止化粧品安全性評估進行動物實驗;「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規定熱原試驗應以非活體動物替代方式優先。國內法規持續跟進國際3R之趨勢。 六、我國現況與未來展望   我國動物保護法屬畜牧法規體系。但動物科學應用範圍包括人、動物、植物與環境用產品,即整個健康一體(One Health)領域,涉及的範圍相當大。因此,我國目前採科學應用機構內部自主管理,強化外部機關之監督及管理方式進行管理。前揭科學應用機關包括:專科以上學校、動物用藥品廠、藥物工廠、生物製劑製藥廠、醫院、試驗研究機構、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動物科學應用機構等,涉及範圍相當廣泛。3R需跨部門與跨單位共同合作來推動,它不僅是生物醫學研究,也是社會、政治、文化與科技互動的研究(Science-Technology-Society, STS),科技渴望社會的支持。   我國近年生技產業蓬勃發展,實驗動物的3R應同步強化,以符合國際社會的期待。除需強化3R的推廣、訓練及監督機制外,推動實驗動物的3R科學研究亦有其必要性。值得注意的是,開發新的實驗動物替代方法,需參考國際現有規範(例如: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國內也需有替代方法驗證審查機制,才能符合國內外產品登記主管機關的要求,使研發之產品能順利商品化。 參考資料: 1.    Bruce K. Alexander, Pharmacol Biochem Behav. 1981 Oct; 15(4):571-6. 2.    Christal Pollock, J Avian Med Surg. 2016 Dec; 30(4):386-391. 3.    Harry F. Harlow, Sci Am . 1959 Jun; 200(6):68-74.  4.    https://www.nobelprize.org/uploads/2018/06/frisch-lecture.pdf 5.    Jarrod Bailey, Altern Lab Anim . 2018 Nov;46(5):291-305. 6.    John B. Calhoun, Proc. R Soc Med. 1973 Jan; 66(1 Pt 2):80-8. 7.    Nuno H. Franco, Animals (Basel). 2013 Mar 19; 3(1):238-73. 8.    Rachel Hajar, Heart Views. 2011 Jan; 12(1):42. 9.   Russell, W.M.S.; Burch, R.L. The Principles of Humane Experimental Technique; Methuen & Co. Ltd.: London, UK, 1959.
2021/05/24
新型態高壓加工技術-蔬果產品加值應用之新契機 國立臺灣大學園藝暨景觀學系 吳思節 副教授 財團法人農業科技研究院農業政策研究中心 劉育姍 主任 國立臺灣大學園藝暨景觀學系 徐源泰 教授 一、高壓加工技術發展現況   傳統食品加工中多採用高溫滅菌、乾燥、巴斯德殺菌(HTST)、超高溫瞬間滅菌、蒸煮、醃藏或使用食品添加物等加工方式,以進行殺菌或抑制微生物生長,延長食品保存期限,或賦予加工食品不同的風味與型態;然熱加工亦可能導致食品原料的顏色、香氣風味、質地、營養、功能發生不良變化。為使食品可以保有更好的品質、營養與功能性,全球食品產業積極探索不同的加工技術,並從傳統「熱加工」的方式轉向「非熱加工」進行創新。   非熱加工技術的範疇相當廣泛,其包括冷凍冷藏、輻射照射技術、脈衝強光照射、低溫電漿、臭氧,以及近年來廣受關注的高壓加工(High Pressure Processing, HPP)技術。高壓加工技術包括動態高壓加工(High Dynamic Pressure Processing,HDPP)與高靜水壓加工(high hydrostatic pressure processing,HSPP)技術。其中動態高壓加工如高壓均質技術(High-pressure Homogenization),是運用衝擊波(shockwave)使加工原料更為均勻細碎化;而高靜水壓加工則是以水作壓力介質對原料進行加壓作用。而採用高壓加工技術的食品,其風味並未受到高溫破壞,因此與新鮮原料較為相近。將其運用在對新鮮風味有高度要求的果汁產品,或是質地較為特別的調理食品,於消費者端都有較好的品質評價。   由於目前高壓加工的成本仍遠高於熱加工技術,因此縱然許多實驗已證實高壓加工技術於殺菌或風味口感改善具有良好效果,但在商業化應用的進展仍較為緩慢;直至近二十年,消費市場上才有較多的高壓加工產品推出。如全球連鎖咖啡店業者星巴克亦於2011年買下連鎖果汁公司Evolution Fresh,利用高壓加工技術開發果汁產品,跨足高壓殺菌果汁市場。   此外,若要降低高壓加工的成本,首要之務是發展更低價的設備,或是提高設備的批次處理量。高壓加工量產化的設備最早於1990年由日本公司開始採用,之後法國、美國、瑞典等國之公司亦成功發展商業量產技術,並應用於果汁、蔬果製品、水產品、肉品等。目前產業界所使用之高壓加工設備處理容量已經達到450公升,對運作效率及成本降低都有大幅改良。加上多家設備業者開始投入該市場,可期未來高壓殺菌的成本會持續下降。   在高壓加工設備發展及相關技術日趨成熟下,全球已開發應用的 HPP產品包括肉製品、果汁和飲料、蔬菜製品、水產品等種類。其中在肉製品主要為抑制微生物或增加醃製效果與風味;蔬果產品則是可維持其新鮮風味或形態;水產品除可用以延長保存期限外,亦可維持其新鮮口感;而其他如沾醬或泡菜等產品則可延長保存期限且不破壞既有風味。除此之外,臺灣也將高壓加工技術運用於開發軟化蔬果產品,其不但可維持蔬果特有的清新纖細風味,亦可與酵素共同作用,將較為脆硬的質地軟化,成為咀嚼力較弱的族群可食用的產品。 二、高壓加工技術於蔬果產品之應用情形   HPP若以殺滅致病原微生物或延長保存期限為目的而應用於蔬果加工,通常會結合巴斯德滅菌法,以延長產品貨架時間。其在果醬、蜜餞、果汁、蔬菜、牛奶、肉類和海鮮加工已廣泛運用,尤其用於水果保存可以延長保存期限至94天。如果以高壓加工技術運用於保留原態成份或增益為目的時,其可能用在抑制蔬果酵素反應,保留生鮮蔬果抗氧化物質,或是保留原食品中的熱敏感成份(乳製品免疫球蛋白、蔬果維生素B1、B2、C等)。此外也能夠保存外加機能性成分(如益生菌)避免熱破壞,或以高壓提升機能成分(如茄紅素、人蔘皂甘)萃取率,或用於改變食品澱粉組成、降低水果加工品的餐後GI而控制血糖、提高麩胺酸轉換為GABA神經傳導物質、調節心血管機能等。   日本過去一直是亞洲地區研究與採用高壓加工技術的領先國,其在高壓食品的開發相當多元化,如日本越後製果株式會社結合高溫與高壓技術,生產即食米和穀類加工品 ,可在常溫下儲藏七個月。並應用同樣的原理發展另一項即食糙米飯產品,由於高壓處理破壞糙米內部的組織,促進麩胺酸脫羧酶(Glutamate decarboxylase, GAD)對麩胺酸(Glutamic acid)作用,產生γ-胺基丁酸(γ-Aminobutyric acid, GABA)並在糙米內累積,使高壓糙米的GABA含量為一般糙米的3倍,此項技術原理亦可應用到其他具機能性成分的食品原料(如毛豆),如此一來不需額外添加,即可提升食品本身的營養價值 。   在蔬果處理方面,日本在1990年代即運用高壓加工技術製作各類果醬,而歐美業者如 BluePrint、Suja Life、Cargill、Esteban Espuna 亦將高壓技術應用在即食肉品、沾醬(如酪梨醬、莎莎醬)、果汁等產品上 。以往濃縮還原果汁製造方法係將果汁經高溫殺菌處理以及濃縮萃取,加工過程中蔬果原料受到高溫殺菌影響,導致色澤及風味改變、酵素失去活性及維生素C流失等問題。而果泥及果餡等水果加工品,經加熱殺菌製程,也易引起色澤變化。至於蜜餞及醃漬蔬果等加工品,亦經常為了保持產品質地及風味,多使用高濃度鹽分或糖分進行水活性調整,或使用苯甲酸或己二烯酸等添加物延長保存期間,進而衍生食品添加物使用不當、含鈉量偏高等問題。相較之下,利用高壓低溫殺菌製成的冷壓鮮榨蔬果汁,或運用於醬菜、蜜餞、蔬菜米、蔬果乾、蔬果粉製作,可有效保存蔬果的營養價值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圖一、以高壓加工技術製成之營養強化蔬果粉(臺灣大學吳思節副教授提供) 三、高壓加工技術於臺灣蔬果產品加值之前景   近年來臺灣的食品公司已開發出多項高壓加工產品,其包括果汁、果塊、果泥等,並透過便利商店通路進行銷售。而高壓加工代工廠亦透過高壓加工專業服務的模式,與國內食品相關業者合作,提供各類食品高壓殺菌代工服務,產品涵蓋了水產、肉類、蔬果、調理食品;而各食品相關科研單位亦針對高壓加工技術於各類原料之應用也開始積極投入。   臺灣近年因氣候變遷之故,蔬果生產經常面臨產期變化、產銷失衡的問題,採用加工技術開發新型態蔬果產品,延長其保存期限與增加附加價值成為當前重要課題。如採用高壓均質技術於甘藍,可改變其粉體性質並增加生理效果,發展為具有多種功能性的膳食纖維原料;若以青花菜為原料進行高靜水壓加工,則發現其可維持蔬菜中黑芥子酶活性,進而提取出更多的異硫氰酸鹽;以毛豆為原料進行高壓加工,亦可發現有效提升GABA之含量,其皆為利用高壓加工提升蔬果產品機能性與附加價值之良好案例。                     圖二、利用高壓技術可提升青花菜中異硫氰酸鹽含量(臺灣大學吳思節副教授提供) 圖三、利用高壓均質微化技術可轉化甘藍中膳食纖維與提升生理功效(臺灣大學吳思節副教授提供) 圖四、以高壓加工技術提升GABA含量之毛豆加工產品(臺灣大學吳思節副教授提供)   此外,隨著臺灣高齡人口逐年增加,高齡消費者市場也快速擴大;在飲食方面,因年歲增長造成的咀嚼吞嚥障礙常導致高齡者有進食上的困難,從而引發營養不均或飲食限制而造成心理上進食負擔。若以高壓加工技術軟化堅硬蔬果(如蘋果、番石榴等),除可達到日本通用設計食品 (Universal Design Food, UDF)標準外,並保留蔬果色澤外觀及營養成分,發展適口性佳且色香味俱全之高齡食品。此外,對同樣有強化咀嚼吞嚥需求之頭頸疾病患者、嬰幼兒,亦可發展出貼近天然蔬果風味之產品,擴大我國蔬果加工產品之市場。                           圖五、以高壓加工技術製成的蔬果泥產品(臺灣大學吳思節副教授提供) 四、結語   隨氣候變遷加劇,農業生產的不確定性亦提高,其造成農產品產量的波動更為嚴重。而剩產除可能造成糧食浪費之外,亦造成農民收益下降。因此如何透過加工技術對剩產之農產品加值並延長其保存期限,穩定消費市場的供應,成為我國農政單位亟欲解決的課題。高壓加工技術除具有傳統熱加工之殺菌功效之外,對於熱敏感的蔬果產品亦有保存風味、提升口感、強化機能性之效果。隨技術發展穩定以及加工成本降低,其未來可透過發展機能性原料(如機能性蔬果粉)、高齡與幼兒食品等,對我國蔬果原料進行加值與替代進口原料,進而達到穩定蔬果產品市場價格與農民收入之效果。
2020/09/01
有機農業促進法對台灣農業發展政策之啟發 董時叡 國立中興大學農業暨自然資源學院副院長 兼有機農業推動中心執行長 一、有機農業促進法與農業基本法   2018年5月30日公布實施的《有機農業促進法》,雖然在台灣的農業史上是首見由立法院三讀通過列入「法」的位階之農業相關法規,但是相對於鄰近國家日本於1961年即頒布的《農業基本法》,以及因應農業環境變化於1999年新提出《糧食 · 農業 · 農村基本法》(又稱「新基本法」),日本在基本法施政架構下,2006年才通過有機農業促進法。台灣在農業發展政策上,卻在缺乏適當的農業基本法條件下,先行通過了有機農業促進法,在程序上其實是有些不足的。   回顧台灣的農業發展政策,向來都以1973年制定的《農業發展條例》以及之後的修訂內容為依歸,但是近年來隨著產業和社會劇烈變遷,農業發展條例以往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修法方式,其實已無法因應農產業變化和未來發展的問題。此一問題呈現在幾個面向,一方面「條例」的位階不如「法」,缺乏較上位的法,讓農業不受重視;另一方面,隨著時空背景的劇烈轉變和農業的多元化,農業發展條例所標示願景和內容已經不足以因應台灣糧食、農民、農村與農業的發展所需。 二、農業與工業用地衝突中的有機農業促進法   缺乏農業基本法,就缺乏宏觀和長遠的農業視野和遠景,常讓農業相關法規侷促於一隅,而缺乏科技證據之支持,也常讓農業用地在面臨工業爭地時,呈現說服力不足的困境。以有機農業促進法為例,自從通過以來,有兩件有機農業與工業爭地的糾紛引起各方注意,一個是台南市的一個有機牧場與台南市政府綠能產業園區的爭地,一個是高雄市中崎有機農業專區與高雄市政府規劃的橋頭科學園區爭地事件。兩個事件的共同點,都是地方政府和有機農業經營者,爭取台糖公司農地合法使用權,而在整個事件中,有機農業經營者都嘗試引用有機農業促進法來捍衛農業使用的適當性,但也都面臨該法解釋力有限的窘境,而同時當工業使用提出其可創造的效益時,農業卻無法提出足夠科學證據,說服地方政府繼續農業使用的優勢是什麼。【延伸閱讀】探討有機農法、農藥減量栽種與生物多樣性之關聯性   以中崎有機農業專區為例,整個事件遇到最大的困境,就是一方面科學園區或工業區設立牽涉的行政主管機構內政部、科技部、經濟部等行政層級都高於農委會,農工用地衝突交涉時雙邊地位即不對等。尤有甚者,整個台灣的有機農業發展,是由農委會農糧署農業資材組下轄的有機農業科主掌,以一個如此重要之立法產業,卻由層級很不對等,人力很有限的科室執行,在跨部協商時不免矮人一截;另一方面現行的「農地農用」認定主管機關雖然是農委會,但是主掌土地,決定「農地非農用變更」主管機關卻在內政部,因此才會發生諸如內政部與農委會對於是否應該保留科學園區預定地中的中崎有機農業專區,意見相左的情事。   另外,就法律適用層面來看,依據內政部2018年11月發布的「變更高雄新市鎮特定區主要計畫(配合第二期 發展區設置產業用地)案」,其中已述明園區土地使用將以高科技產業及研究發展育成中心為主,這也是橋頭科學園區設立的根據所在。而儘管《農業發展條例》第十條談到「農業用地於劃定或變更為非農業使用時,應以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之完整,並先徵得主管機關之同意;其變更之條件、程序,另以法律定之。在前項法律未制定前,關於農業用地劃定或變更為非農業使用,依現行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而農委會也於2000年訂立「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以規範農地變更,但在該要點第六條卻指出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之農業用地,經行政院核定之計畫或公共建設之所需用地、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得辦理徵收事業之所需用地,得申請變更使用。因此依法來看,橋頭科學園區依內政部政策和徵收條例,變更農地使用似乎佔了優勢。   而依有機農業促進法第七條第二款規定,「農產品經營者承租公有或國營事業土地並通過驗證者,其土地租期應給予十年以上二十年以下之保障」,然而在法條上的前提要件都敘明該土地應作「農業使用」。但是何謂農業使用?《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十二款,即指出農業使用係指「農業用地」依法實際供農作、森林、養殖、畜牧、保育及設置相關之農業設施或農舍等使用者。由於中崎有機專區的土地使用分區,在高雄市政府向台糖承租前,已被劃設為「住宅區及公共設施用地」,所以不符合「農業用地」的先決條件。因此,有機農業專區若要與內政部爭地,在法律上恐較不利。而促進法給予的十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租期保障,也因該土地非農業用地,而無法適用於專區內的有機農民。   因此顯而易見的,目前的農業相關法規對於農地轉為非農業之變更利用,存有許多漏洞,加上一旦科技部或內政部規劃的科學園區,在經濟為主大旗之下,有經濟部的支持,復有地方政府啟動土地徵收條例徵收農地,以農委會的行政層級,很難與這些機關平起平坐,對等討論,遑論發揮實質影響力。 三、農業法令之外的科技運用   在上述兩個以有機農業促進法辯證的過程中,當面對地方政府以科學園區所能創造的經濟效益、就業機會等數據作農地變更使用辯解時,農業這端往往只能在理念上提出維持有機耕作所能造就的生態利益、環境保育益處或對人體健康之助益來捍衛土地農用正當性。但這些非經濟面的效益,大多只在於言詞、理念的闡述,卻缺乏實際的數據資料或客觀科技呈現的證據,因此也就顯得欠缺說服力。   就中崎有機農業專區的例子,農業部門可爰用的法令主要有兩個,一個是《野生動物保護法》,一個是《有機農業促進法》。由於中崎有機農業專區為政府公設之有機農業專區,就生態面而言,專區附近有珍貴的泥火山地質景觀,鄰近還有一級保育類動物–東方草鴞棲息地。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八條「在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經營各種建設或土地利用,應擇其影響野生動物棲息最少之方式及地域為之,不得破壞其原有生態功能。必要時,主管機關應通知所有人、使用人或占有人實施環境影響評估。」因此政府在增設橋頭科學園區,進行環境評估時,應該考慮到生態環境及野生動物的處境。   而此一論點目前看起來並未受到重視,原因之一是台灣的有機農業界非常缺乏有機耕作對於生態環境、野生動物保育、生物多樣性、溫室效應助益之科學觀察紀錄、資料庫建立和大數據分析,以至於在工業界提出經濟效益數據分析時,有機農業界卻提不出環境效益、生態效益等非經濟面的數據反駁。長期而言,農業界需要長期大量的監視、統計分析、智慧科技和資訊科技之資通訊技術(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ICT)協助,才能以科學數據說明生態環境效益優於經濟效益之處。   上述困境在近年鬧地沸沸揚揚的農地工廠就地合法風波中也透露出一樣的無奈,經歷了2019年立法院通過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案,加上經濟部的強勢主導其合法化,農委會捍衛農地未成,應該是感觸良多。 四、結語:農業基本法立法與科技運用的必要性   由以上例子可看出,面對農業與工業爭農地的衝突,目前農業發展條例、有機農業促進法和野生動物保育法等,都無法有效詮釋或解決問題,因為整個農業發展缺乏清楚的發展願景和目標,使得農業相關的法令在處理類似衝突時,欠缺整體的指引,因此目前第一要務應該是盡快訂立農業基本法。而第二要務是最高農業行政機構的農業委員會也必須盡快升級成農業部,以及讓目前層級不對等的有機農業科升級,才能與經濟部、內政部和科技部等部門對等商討,爭取農業部門的權益。第三,必須加強科技的運用,長期建立農業對土壤環境、水文、地景、生態多樣性、極端氣候、國民健康等的正面助益資料,以凸顯農業的非經濟面效益,才能對於工業部門提出的經濟效益,做出對等的回應。請參考圖一,農地農用問題解決架構圖。 圖一 農地農用問題解決架構圖   台灣長期以來在「以農業培養工業,以工業發展農業」的發展策略上,早期只偏重於以農業培養工業,然後近期並未落實以工業發展農業,反而有點變成「以工業犧牲農業」。隨著COVID-19疫情全球化的發展,全世界對於糧食安全的關注,以及在全球極端氣候問題日益嚴重的趨勢,農業的重要性日益凸顯出來,其未來的定位和發展願景關係著國家未來發展甚鉅,因此訂立農業基本法已經到了勢在必行之時。既然工業與農業爭地的問題,在可預見的未來仍不可免,就應該慎重思考面對工業用地的競爭農地,農業的應對政策是什麼?如果能經由農業基本法立法確立農地利用的立場,各級行政機構和農業相關法規就有明確的依歸,加上如能善用各種科技蒐集和建立精確資料,讓農業的價值被看見,這才是台灣未來農業發展真正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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