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6
示意圖
今(2021)年7月15日在瑞士日內瓦召開的漁業補貼部長會議,杜哈規則談判小組主席哥倫比亞大使威爾斯(Santiago Wills)對貿易部長們可能對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漁業談判最新版主席版漁業補貼彙編草案文件(簡稱該草案文件)作出不利反應感到震驚,就向貿易部長提出的兩個問題作出澄清,以解决擬議的漁業補貼規範。
一位不願具名的與會人士表示,根據主席就此兩個問題作出積極的澄清,正試圖影響今日將成為部長會議第一位發言的所羅門群島。
熟悉談判進展的與會人士表示,此澄清表明不會依據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第14.6條之要求以及2017年12月WTO第11屆部長會議(11th Ministerial Conference, MC11)部長宣言之授權,向開發中國家和低度開發國家(Least developed country, LDCs)提供有效且適當的特殊和差別待遇(Special and Differential Treatment, S&DT)的潛在意圖。
SDGs第14.6條已授權WTO會員,在2020年「禁止對非法、未報告及未受規範漁業(Illegal, Unreported and Unregulated fishing, IUU)的補貼,並禁止某些會導致產能過剩和過漁的補貼,以及給予開發中國家和低度開發國家集團適當且有效的S&DT,應成為WTO漁業補貼談判的一部分。」
主席的澄清
威爾斯主席於今年7月13日已向會員寄送的一封電子郵件表示,「許多代表團提出一些共同議題,澄清這些問題可能有助於提高會議的成效和效率。」
「許多會員尋求在7月15日部長會議就部長們提出的兩個問題,以及6月25日貿易談判委員會(Trade Negotiation Committee, TNC)期間第3届部長會議討論的問題進一步闡述。」
WTO秘書長伊衞拉(Ngozi Okonjo-Iweala)和威爾斯主席於7月2日向貿易部長們寫了一封聯名信,尋求其批准該草案文件,作為達成漁業補貼談判和限縮只對最脆弱和最貧窮漁民提供S&DT的進一步基礎。
問題
有關部長們考量的兩個問題,威爾斯主席在其電子郵件作出的澄清內容如下:
「有關該草案文件的第一個問題,以及該草案文件是否包含必要著陸區的基本要素,並授權駐WTO代表團團長(Heads of Delegation, HoDs),肯定的回覆並不意味著建議或暗示各代表團應接受該草案文件或承認其國家立場。
這僅意味著各代表團同意將該草案文件作為其尋求修正、新增和/或删除時堅持其立場的共同基礎。
從這個意義上說,「充分授權」意味著HoDs將能與那些持反對意見的會員充分接觸,共同目標是找到所有會員都能接受的著陸區。
同樣,第二個有關家計型漁民的問題,肯定的回覆並不意味著接受該草案文件的具體文字。
部長們應不會解決如何依據該草案文件解决家計型漁民議題的技術性問題。它也不是要預先判斷各代表團在任何其他議題(包括S&DT 其他相關規定)的立場。
一個積極的步驟是部長們在概念上同意家計型漁民的待遇是開發中會員的一個關鍵問題,這將引導我們在此特定議題的工作。」
熟悉談判進展的與會人士表示,威爾斯主席的澄清引發更多問題,即當各國刻正與日益惡化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蔓延作艱苦鬥爭的時刻,會員質疑主辦此 次會議的真正意圖,以及伊衞拉秘書長和威爾斯主席是否試圖在此兩項議題試圖「掩飾」,而未解決該草案文件的基本議題。
熟悉談判進展的與會人士表示,威爾斯主席對第一個問題的澄清似乎自相矛盾,係因其要求會員同意該草案文件,作為達成談判的共同基礎,但同時希望部長們指示其官員依據該草案文件找到能達成共識的著陸區。
一位不願具名的與會人士表示,將該草案文件視為共同基礎與決定著陸區之間有何區別。
威爾斯主席要求會員對家計型漁民作出「肯定」的決定,似乎在逃避解決為開發中國家和LDCs發展其漁業部門提供有效且適當的S&DT此一關鍵議題。
伊衛拉秘書長和威爾斯主席今日發言
威爾斯主席承認,有關其與伊衛拉秘書長今日將在第三届部長會議作總結發言的問題,「許多會員表示,今日深夜在瑞士日內瓦參加會議會有實際困難,特別是在某些時區是次日凌晨。」
「鑒於這些觀點,並根據各代表團在諮商期間的對話」,威爾斯主席表示,「伊衛拉秘書長和我建議,最後一屆會議將是我自負其責針對部長們對此兩個問題的干預所作的簡短總結。」
隨後,伊衛拉秘書長將就其職責發表閉幕詞,並暗指「這些聲明將在部長會議結束後不久分發。」
然而,伊衛拉秘書長和威爾斯主席對包括美國、歐盟、中國、日本、韓國、臺灣和加拿大等主要補貼國提供特別豁免議題保持沉默,以持續其工業化規模漁業,但須遵守若干無法核實的海洋管理計畫。
伊衛拉秘書長和威爾斯主席在寄給貿易部長的信中再次指出,該草案文件擬議的規範是依據SDGs第14.6條和MC11部長宣言之授權,然而,此兩個問題甚至並未提及這些令人困擾之議題。
農科院農業政策研究中心 陳逸潔、王惠正編譯
備註:原文資料來源為Washington Trade Daily(2021/07/15)付費報導,故暫不提供連結,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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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