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2 @國際
示意圖
據了解,中國、印度、牙買加和南非等國已向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提出積極的「發展和包容性改革」,與美國和其他工業化國家提出的偏頗、不平衡的WTO改革主張大相徑庭。
不願具名的與會者表示,由新德里WTO研究中心(Center for WTO Studies)主任達斯(Abhijit Das)和設在日內瓦的南方中心(South Centre)於今年9月3日召開的腦力激盪雲端視訊會議上,中國、印度、牙買加和南非等國的貿易官員對美國、歐盟和加拿大等國提出的改革提案大失所望,他們認為這將破壞先前幾回合多邊談判的艱辛成果,特別是建立WTO的《馬拉喀什協定》。
中國貿易官員張向晨大使(Zhang Xiangchen)批評美國貿易代表萊特希澤(Robert Lighthizer)大使最近提出的WTO改革提案,並表示這些WTO改革提案將會抹殺過去多年艱苦談判的成果。
據《華盛頓貿易日報》(Washington Trade Daily)報導,萊特希澤貿易代表最近提出5項WTO重大改革,包括:
WTO應有可適用於全體會員的基本關稅稅率,僅能有最小限度的例外;
我們需要終止任憑FTA滋長;
較大或先進經濟體之會員如中國、印度、印尼、南非和阿根廷等不應享有特殊與差別待遇(Special & Differential Treatment, S&DT);
WTO需要透過新規則來遏制中國國營資本主義造成的貿易扭曲;
WTO將現行爭端解決小組及上訴機構(Appellate Body, AB)雙軌制(two-tier system)改採類似商業仲裁的單一階段程序,「其中特設法庭(ad hoc tribunal)僅為快速解決特定爭端而設。」
忽視歷史
在談及萊特希澤貿易代表提出的WTO改革提案時,張大使表示,對所有國家實行基本關稅稅率的提案「不僅無視先前談判的談判歷史,而且與WTO協定所體現的不完全互惠原則相抵觸。」
他表示,萊特希澤貿易代表所提有關強迫各國將關稅降至已開發國家課徵的關稅水準的提案存在根本性缺陷,係因其未考量各國間的發展程度,特別是在開發中國家和低度開發國家。中國貿易官員表示,並非每個國家都自由化,它要求會員們應透過取捨(give and take)談判來開放市場。張大使表示,「關稅」是開發中國家和低度開發國家追求工業化的重要政策工具。
有關美國貿易代表署(Off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 USTR)提案建議對開發中國家採取「差異性」(differentiation)規則,以據此檢視是否得以適用S&DT。張大使表示,開發中國家會員「沒有國際公認的標準」,這暗示即使在可預見的未來也難以有此標準。他並表示,美國有關「差異性」的提案不僅是中國、印度和南非的議題,而且是開發中國家必須團結一致的「系統性」議題。中國官員認為,作為WTO改革的一部分,開發中國家必須確保S&DT「精準」和「有效」,以便付諸實施。
張大使表示,USTR所提有關以商業仲裁的單一階段程序取代WTO爭端解決小組及AB雙軌制的提案,其中,特設法庭被削弱僅為快速解決特定爭端而設,這將使會員們回到關稅暨貿易總協定(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 GATT)的時期,並導致國與國爭端解決程序進一步分裂。
投資人與地主國
張大使暗示,USTR的提案可能會導致投資人與地主國的爭端解決系統(investor-state dispute settlement system)。中國貿易官員表示,有121個國家呼籲應啟動遴選程序,以填補AB的6個空缺。
有關美國、歐盟和日本等國提出有關限制工業補貼的提案,中國官員表示,該提案的目的是針對開發中國家,並剝奪其「政策空間」。開發中國家必須捍衛其「合法政策空間」。他並認為,在整個工業化過程中一直使用工業補貼的已開發國家刻正試圖重建其供應鏈。
張大使表示,開發中國家必須自己推進其改革提案,並主張反對美國和其他已開發國家提出的單方面、不平衡的改革提案。他並表示,漁業補貼談判必須保障S&DT,並建議漁業補貼協議應納入綠色措施(green box)。
中國官員強調,必須解決農業持續存在的「不對稱現象」,特別是消除農業境內總支持(aggregate measurement of support, AMS)(琥珀色措施補貼(amber box subsidies))。中國、印度和其他幾個國家在2年前就呼籲要取消AMS,係因嚴重扭曲貿易之境內支持。張大使表示,在支持有關投資便捷化複邊成果的聯合聲明倡議的同時,也應在棉花議題取得成果。
印度新任貿易官員納夫尼特(Brajendra Navnit)建議,開發中國家必須追求「積極的」或有益的貿易改革議程,而不僅僅是對已開發國家進行的改革作出反應。他還建議在後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情境中可能會發生的非關稅障礙及國際收支相關議題皆應納入開發中國家的改革清單中。
農科院農業政策研究中心 陳逸潔、王惠正編譯
備註:原文資料來源為Washington Trade Daily(2020/09/08)付費報導,故暫不提供連結,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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