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氣候法論壇- COP26之後的台灣回應」論壇
一、英國蘇格蘭格拉斯哥舉辦之聯合國第26屆氣候大會(UNFCCCCOP26)已於11月13日晚間落幕。最重要的決議形成了「格拉斯哥氣候協定」(Glasgow Climate Pact, GCP),包括首次使用「逐步減少(phase down)未使用碳捕獲與碳封存技術的煤電廠」,以及淘汰(phase out)效率低下的化石燃料補貼等,在未來淨零路徑上扮演重要角色。
二、跟以往的氣候大會一樣,此次會議成果,有外交層面(例如美中應對氣候危機聯合聲明)、有法律層面(制式規格、程序要求)、有規範層面(甲烷、森林)等,國際氣候法之發展又到了另一個階段。
三、COP26之後各界正在進行一系列觀察、分析、推演的工作,為自己的國家與企業打造一個更韌性、更有競爭力的未來。
活動日期
◆ 110年12月25日 10:00
◆ 地址:台灣國際會館(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25號四樓)
報名方式
即日起至活動網頁進行線上報名。⇒請按我進入活動網站
辦理單位
◆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社團法人台灣國際法學會
窗口:吳先生;電話:02-2515-4932;tsilorg@tsil.org.tw。
注意事項
◆會場座位有限,敬請及早報到入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