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4 @國際
示意圖
據悉,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會員們於今(2021)年2月25日召開的杜哈貿易談判委員會(Trade Negotiations Committee, TNC)非正式會議就今年稍晚舉行的第12屆WTO部長會議(The 12th WTO Ministerial Conference, MC12)的優先事項仍存在嚴重分歧,係因其對WTO改革的結構、範圍和目標皆抱持不同的意見。
數名參與整日會議之與會人士表示,除了恢復上訴機構(Appellate Body, AB)和達成漁業補貼談判外,工業化國家提出的MC12優先事項和絕大多數開發中國家及低度開發國家(Least Developed Country, LDCs)提出的MC12優先事項幾乎沒有達成共識。
數名與會人士並在會後表示,重要的是美國在會中並未發表任何聲明。
WTO新任秘書長伊衞拉(Ngozi Okonjo-Iweala)顯然已看過美國的會議紀錄,但卻未在會中發表任何聲明。一位不願具名的與會人士表示,即將離任的WTO副祕書長沃爾夫(Alan Wolff)就伊衞拉秘書長在2月15日召開的WTO總理事會特別會議致辭時提出的MC12優先事項作詳細的說明。
新任秘書長的MC12優先事項
沃爾夫副秘書長並表示:「伊衞拉秘書長在致辭後,隨後將文件(JOB / GC / 250)分發給各代表團,並提出寶貴和具企圖心的議程。」
沃爾夫副秘書長支持伊衞拉秘書長所提出的MC12優先事項,並解釋其在此關頭為何如此重要,包括「亟需採取行動,透過貿易和公共衛生的連結來協助控制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蔓延」,以及「藉由在多邊規則架構下促進技術移轉,擴大對新疫苗、新療法和新診斷方法的取得。」
而其他主要重要挑戰有七項包括:
1.儘快達成漁業補貼談判,從而通過對WTO多邊貿易體系信譽的關鍵考驗,同時為全球海洋永續發展作出貢獻;
2.透過聯合聲明倡議(joint statement initiatives, JSI)在多邊貿易體系建立新能源,以取得包括開發中國家在內更多會員的支持和興趣;
3.更廣泛地解決貿易與氣候變遷間的關聯議題,利用貿易創造綠色和循環經濟,並重啟和擴大有關環境商品和服務(Environmental Goods and Services, EGS)的談判,主動解決可能影響貿易的邊境調整碳稅(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CBA);
4.透過改善市場進入和解決扭曲貿易之境內支持,並免除世界糧食計畫(World Food Programme, WFP)因人道性質之糧食採購實施出口限制,以為農產品貿易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
5.強化工業補貼規範,包括對國營事業(State-Owned Enterprises, SOEs)的支持;
6.化解會員對特殊和差別待遇(Special and differential treatment, S&DT)的意見分歧;
7.在MC12召開前制定一項恢復WTO爭端解決小組及AB雙軌制的工作計畫。
各談判機構主席報告
在會議期間,各談判機構主席說明其機構刻正進行的工作。而WTO杜哈規則談判小組主席哥倫比亞大使威爾斯(Santiago Wills)就刻正進行的漁業補貼談判若干議題當前陷入的僵局作長篇的說明,尤其是有關禁止導致過漁和產能過剩(overfishing and overcapacity, OFOC)之漁業補貼規範草案文件的提案。
一位不願具名的與會人士表示,威爾斯大使指出,這是一場國家間的「拉鋸戰」(tug of war),一方尋求禁止OFOC從而導致全球魚群資源枯竭的有害補貼,而另一方主要補貼國則希望透過採行適當的海洋保育措施而保留補貼。
威爾斯大使向會員們提出幾個問題,並要求其應明確表態是否接受提案文件的文句,否則必須提出其反對的理由。
杜哈貿易與發展談判主席哈桑(Kadra Ahmed Hassan)針對開發中國家和LDCs組成的90國集團(Group of Ninety, G-90)於今年2月8日提交的10項有關S&DT提案進行討論。
該10項提案包括:(1)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協定;(2)1994年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 1994, GATT 1994)第18條第一節和第三節關於防衛措施;(3)GATT第18條第二節關於國際收支;(4)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協定(Agreement on the Application of 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Measure, SPS協定);(5)技術性貿易障礙協定(Agreement on 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TBT協定);(6)補貼與平衡稅措施協定(Agreement on Subsidies and Countervailing Measures, ASCM);(7)關稅估價協定和最低價格決定(Agreement on customs valuation and decision on minimum values);(8)1979年關於開發中國家的差別待遇和較優惠待遇、互惠和更充分參與的決定,或所謂的授權條款(Enabling Clause);(9)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TRIPS)第66.2條關於技術移轉和(10)入會(accession)。
一位不願具名的與會人士表示,哈桑主席已處理授權條款和入會2項議題。開發中國家鼓勵哈桑主席就其餘8項議題召開專責會議,但工業化國家仍不願參與該等10項提案討論。
WTO農業談判特別會議(Special Sessions of the Agriculture Committee, COASS)主席哥斯大黎加大使佩拉爾塔(Gloria Abraham Peralta)就杜哈農業議程各項議題刻正進行的談判工作提出一份混合式報告。
開發中國家
一位不願具名的與會人士表示,根據歐盟、瑞士和其他數個工業化國家的聲明,伊衞拉秘書長所提出的MC12議程已激發會員們的靈感,係因它為取得積極成果奠定了基礎。
不願具名的與會人士表示,最近公佈一項宏偉且具企圖心議程的歐盟談及建立包括WTO改革在內的全球規則。歐盟表示,其對MC12的企圖心包括取得漁業補貼、歐盟和渥太華集團(Ottawa Group)其他成員國共同發起的貿易與健康倡議、貿易與環境、恢復兩階段爭端解決機制(dispute settlement system)和複邊聯合聲明倡議(Joint Statement initiatives, JSI)等議題之成果。
一位不願具名的人士表示,歐盟並未點名印度和南非挑戰JSIs的法律地位和複邊談判的地位,但歐盟表示,其主張MC12應以複邊協定方式進行談判。
即將召開MC12的主辦國瑞士談及由其副總統兼經濟和貿易部長帕梅林(Guy Parmelin)於今年2月所召開的WTO非正式部長會議。瑞士表示,其對MC12的優先事項包括達成漁業補貼協議、全面恢復兩階段爭端解決機制,以及服務業貿易國內規章議題之JSI成果。
澳洲提交一份有關電子商務議題之JSI報告,並暗指已就垃圾郵件達成協議。它並提及包括原始碼和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在內的10項協議將在夏季取得實質進展。
一位不願具名的與會人士表示,然而,JSI談判人員卻未能解決構成電子傳輸的範圍和定義此一關鍵議題。
烏拉圭提交一份中小微型企業(medium,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s, MSMEs)議題之JSI工作報告,而投資便捷化協調人也介紹了投資便捷化。
開發中國家
一位不願具名的與會人士表示,儘管開發中國家歡迎首位非洲裔女性出任WTO秘書長,但其各自所提的發展優先事項似乎與伊衞拉秘書長所提的貿易議程完全背道而馳。
與會人士表示,印度呼籲應就暫時豁免TRIPS義務達成緊急協議,並警告道,少了「大型製藥公司(Big Pharma)」數百億美元利潤,全世界可能會遭受數兆美元經濟成長的損失。
代表非洲聯盟(Africa Union)的模里西斯,其貿易官員卡納巴迪大使(Usha D Canabady)表示遺憾,「關於印度和南非發起的TRIPS豁免提案尚未達成協議,目前已有50多個共同提案國。」卡納巴迪大使強調,有必要「與其他提案一同正面應對」豁免,並且「作為MC 12平衡成果的一部分」。
印度還呼籲應取消對公衛相關專業的移動限制,並強調亟需解決AB癱瘓的問題。印度支持G90提出關於確保有效的S&DT有意義的成果提案,其並要求在糧食安全為目的之公共儲糧(Public Stockholding for Food Security Purpose, PSH)的永久解決方案、特別防衛機制(special safeguard mechanism, SSM)和棉花議題(Cotton)」取得成果。此外,亦呼籲應削減主要補貼國扭曲貿易之境內支持。
關於漁業補貼,印度和南非要求共同但差異化責任(common but differentiated responsibility)。南非呼籲禁止導致OFOC之補貼,並停止工業化規模漁業。
關於WTO改革,牙買加代表非洲、加勒比海和太平洋國家集團(African, Caribbean, and Pacific Group of States, ACP)呼籲「應就WTO改革的結構、範圍和目標進行全面的討論。」
牙買加警告,「進行議題談判時所採取的逐一且單方面的作法加劇了彼此不信任的氛圍,並認為談判過程既不透明也不包容。」此外,其建議「WTO改革的過程和內容應加強國際貿易的發展層面,並加速實現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以公正、透明和公平的方式加以追求,並且重要的是,應加強《馬拉喀什協定》(Marrakesh Agreement)的核心發展原則。」
農科院農業政策研究中心 陳逸潔、王惠正編譯
備註:原文資料來源為Washington Trade Daily(2021/02/26)付費報導,故暫不提供連結,敬請見諒。
更多WTO農業新聞,請見→→臺灣WTO農業研究中心
文章摘譯